税收宣传要渗透法治理念

19.04.2017  18:50

税收宣传要渗透法治理念

王法坤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税收宣传的功能和目的不仅仅是税法知识的传播和工作经验的推广,更是法治理念的渗透和法治文化的渗入,更重要的是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最终形成税法自觉遵从。

      目前,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中,各级税务机关已经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态势。但税务机关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税收宣传贵在常抓不懈,贵在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让税收宣传真正成为连接征纳双方感情的桥梁与纽带。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的认知、认同,进而促进社会税法遵从,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将税收宣传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和社会共治范畴,纳入政府普法宣传。应构建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税务机关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媒体广泛支持和密切配合的社会化宣传大格局。

        “文者,贯道之器也。”任何新闻报道都有导向,报什么、不报什么、怎么报,都包含着立场、观点、态度。税收宣传同样如此,各级税收宣传工作的主导部门和人员要把坚持正确的导向摆在首位,才能担负起税收宣传的职责使命。任何题材、任何形式的税收宣传,都要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准确把握法治、公平、和谐、文明等税收工作的核心价值。同时,要抓住既往以及当前人们对税收知识、税收工作、税务事业认识的缺位、错位之重点,在此前提下,始终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权威的资讯帮助人,以生动的形式吸引人、感染人,凝聚共识,传播正能量,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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