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16市获省级补偿3078万元

30.10.2015  17:22

 

      2015年三季度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近日揭晓。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除菏泽市空气质量较上一年度同期有所反弹,向省级赔偿资金36万元外,其他16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078万元。其中临沂市获生态补偿资金306万元,继第二季度后连续两个季度受奖额度居全省首位。奖励资金由各市自主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从全省改善情况来看,大气环境质量第三季度取得明显好转,细颗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5.2%、12.2%、23.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