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符合当前执法要求的新机制 建设科学的受立案考评体系 昌邑警方把受立案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04.05.2016  21:32

  昌邑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受立案改革工作中心任务和“两统一”工作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受案、立案问题,结合实际谋求解决方法,于2015年9月初设立专门职能机构“案件管理中心”,把受立案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不仅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更获得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和支持。在山东省及潍坊市组织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

  成立案管中心,注重源头治理

  去年9月份以来,昌邑市公安局把握改革形势,坚持民意导向,立足创新求实,注重源头治理,积极探索符合当前执法要求的受立案新机制。该局依托案管中心开展报案分流、受立案监督、跟踪提醒等工作。对于报案,案管中心民警面对面地与群众分析案情、定性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立即分流到有关部门办理,解决案件管辖争议,让群众少跑腿、少走弯路,并跟踪监督受立案、侦查取证情况,提醒办案民警及时处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对群众疑惑逐一解答,不仅告知其主管部门,而且详细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案管中心坚持服务群众、服务民警、服务执法办案的宗旨,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问题有地方解决;为民警解除了后顾之忧,打开了心头之锁,让民警敢于突破、勇于执法、善于担当;通过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地解决受立案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出台相关工作规定,加强监督管理

  为保障案管中心的职能落实到位、工作机制畅通无阻,昌邑市公安局出台刑事案件分工协作规定等9个文件,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逐渐形成以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良好局面。同时,为确保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好、用得灵,昌邑市公安局以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考评体系为指导,广泛吸收基层单位有益的意见、建议,综合考量各执法办案单位业务数据,改进以打击防范为主的考评办法,将受立案工作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新增标准14项,修改原有标准11项,合理设置评分依据,建设科学的受立案考评体系,引导办案民警提升执法亲和力,促进受立案改革工作自下而上积极开展。

  昌邑市公安局始终把工作效能建设放在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为保障案管中心职责履行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案管中心软硬件建设。购置了一批先进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按照流程化、精细化、要素化的标准自主研发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从接处警、受立案到侦查取证、移送审查起诉各个环节全流程、动态化监督;加强接处警视频、同步录音录像、电子卷宗管理,做到视频资料、电子文档自动关联、自动上传,实现了视频、文档合成化数据管理,即一案一档。

  围绕案件关键环节、关键时间节点等要素,昌邑市公安局通过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纠错的手段,提醒督促办案民警及时处置。系统运行以来,案管中心对受立案情况坚持每日一巡查、每日一通报,群众报案后久拖不受、久拖不立的案件数量大幅减少,预防了超期办理等执法问题的发生。

  着力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昌邑市公安局积极发挥案管中心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加强指导与服务,着力在全市各基层派出所、交警中队推广案管室建设,承接基层案管职能,加强与案管中心的衔接,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效果。该局不断探索基层案管工作新模式,除“警、案、人、物、卷”日常的管理工作外,案管室通过网上巡查、调阅处警材料、电话回访“三位一体”的管控方式,重点化解涉法投诉,真诚接受群众批评,以访促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以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市局举办“奋斗的青春最出彩——学习贯彻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决赛
5月3日下午,市局举办“奋斗的青春最出彩—学习贯彻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决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宁延学,市总工会副主席戚淑斌,团市委副书记孙华,市局巡视员张伟力,公安局
吴德生同志出席全市处置隧道重大交通事故综合救援应急演练
5月12日上午,市政府主办,市应急办牵头承办,公安局
户政处开展“户政宣传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开展户政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商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