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016年立法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年内审议

06.04.2016  09:1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2020年立法规划》和《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据了解,在省政府规章方面,《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6件重点立法项目计划在年内完成;而在地方性法规草案方面,《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等8件重点立法项目计划在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年,在省政府规章方面,有6件重点立法项目计划在年内完成,包括:《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36件立法项目将在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包括:《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小清河保护管理办法》等。另外,在地方性法规草案方面,有8件重点立法项目计划在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包括《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管理条例(草案)》等;有42件立法项目将在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包括:《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要不断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规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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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