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局转作风、提效能 全力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02.12.2014  00:32

  2014年,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转作风、提效能,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有力地保证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在20个镇(街道)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市政府拨付100万元专项资金,为20个监管所修缮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必需的办公设施、快检设备、取证设备,调剂的27辆执法车辆全部配备到位。制定了“十个一”、“十有”、“八统一”、“五到位”、“四上墙”的基层监管所建设标准。
  二是倡导为民务实新风。积极参加“百姓电视问政”活动,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践诺”。对电视台暗访反映的问题连夜安排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违规使用一次性餐具等五个专项检查行动,突击检查餐饮单位572家,行政处罚20家;规范食品摊贩125家;检查食品经营业户566家,行政处罚18家,查封问题食品307件;检查药店122家,行政处罚10家。
  三是全面防控食药安全风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人次,车辆3300台次,摸排检查单位7600家,查办案件109件,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645个。
  四是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责令整改单位53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2起;开展基本药物、中药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73家,责令整改46家;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74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整改问题单位130家次;全面推进新版(GMP、GSP)认证工作。
  五是打造“食安章丘”品牌。根据省政府“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部署,提出了“食安章丘”创建活动,对辖区内食品企业单位进行动员宣传,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主动参与“食安章丘”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省级食品生产龙头企业、省级食品流通示范企业和省级餐饮示范店。
  六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药店申办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食品流通许可下放到镇(街道)监管所;联通审批网络,实现与济南市局无缝衔接;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印制《办事流程图》、《办事须知卡;实行延长工作时间服务、电话预约服务、首问负责制度、AB角工作制等,严格承诺服务、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今年接受咨询2460人次,餐饮店发证411家,药店发证139家,医疗器械发证25家,年审食品生产企业65家。
  七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不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和“赶大集”活动,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讲座、在线访谈等,免费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手册6000本、餐饮服务单位操作光盘2000套。开通市局网站、微博、微信,设立局长热线和信箱,公布“12331”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今年共办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415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8.9%,形成了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