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被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表彰为先进提案承办单位

03.03.2018  05:43

      近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印发《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提案、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的决定》(鲁协发〔2018〕1号),我厅被评为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厅注册中心副主任魏静明同志被表彰为先进提案工作者并荣立二等功。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厅始终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认真办理5次会议的465件政协提案,作为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工作中,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快督办调度,不断提高办理满意度,在圆满完成了十一届省政协历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提案的指导、督促和激励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办公室 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