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副巡视员主持召开第十二批山东省水利风景区评审会议

13.11.2015  11:35

  11月12日,山东省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在济南召开第十二批山东省水利风景区评审会议。会议由评审委员会主任赵青主持,评审通过了第十二批山东省水利风景区。经过全体委员审议、讨论、无记名投票,青岛市大沽河等12处水利风景区通过评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公布。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2014年,共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77处,占全国总数的11.7%,连续七年居全国首位;评审十一批共173处省级水利风景区。今年我省又有9处景区申报第十五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并顺利通过了水利部专家组的现场考察评价与国家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目前正在等待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的审议。届时,我省国家水利风景区数量将达到86处。为促进水利风景区提升,今年出台了《山东省水利风景区复查管理暂行办法》,破除了水利风景区的“终身制”。《办法》对水利风景区的复查原则、复查依据、复查方式、复查内容、评分标准、复查结果的使用等作了明确规定。

  赵青副巡视员对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一是继续推动水利风景区发展。水利风景区的建设提升了区域影响力,改善了人居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认可与拥护,一定要保持水利风景区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提升水利风景区品质。从严掌握申报条件,特别是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要优中选优,确保把山东最好的水利风景区向全国推荐。三是要加强动态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下一步要实施动态化管理,通过建立进退机制,推动山东省水利风景区由量多到质高的转变,打造山东省水利风景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