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引导和政策上应对耕地流转价格上涨难题

02.02.2015  19:30

  时下,新年到来的喜悦在耕地流转者的身上似乎看不出来,让他们忧心忡忡的是流转耕地种植粮食的日子不好过了。如今粮食的收购价格已接近“天花板”,而耕地的流转价格好似芝麻开花节节高。

  前几年,一般耕地的流转价格在500元左右,如今上涨到700元至800元,高的甚至超过1000元。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农民每亩地的净收益只有682元。如果耕地的流转价格持续上涨,原来流转耕地种植粮食作物的流转者将不得不转向种植其它作物,或者减少甚至退出流转者队伍。

  我国粮食消费的刚性增长,要求粮食生产必须持续增产。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各省级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守土有责”,并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对省长事权与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但是,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是促进粮食生产的关键举措。没有适度的规模经营,粮食生产就很难持续增产丰收。

  应对耕地流转费用的不断上涨,宜从引导和政策等三个方面努力。

  加强引导

  作为人们一日三餐不可或缺的粮食商品,其市场价格不可能无限制地上涨。我国在粮食主产区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虽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现在面临无法回避、亟需解决的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国内粮食价格远远高于国际市场,大量价格低廉的国外粮食涌进我国,导致国内“政策市”使国家收购的粮食越来越多、库存越来越大、销售越来越不畅。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就会出现不可忽视的问题。去年底,国家已经明确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维持2014年每市斤1.18元的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高层对粮食政策调整的高度重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我国的粮食最低收购价不能无限制地上涨了。

  目前我国对耕地流转的基本政策是“依法、自愿、有偿”。在这个前提下,各级政府不能采取行政手段干预农民的耕地流转。但是,加强引导是可行的。要帮助流转耕地的农民算好三笔账:自己种植粮食作物一年能够赚多少钱?别人流转耕地除了支付流转费用外,能够赚多少钱?双方合作共赢每亩地能够收多少钱?只有耕地流转费用适度,耕地才能够流转出去;只有耕地流转出去,才能够腾出劳动力从事其他工作、赚更多的钱;只有耕地的规模经营,才能够使种植粮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给予补贴

  依照现有的粮食生产能力,从事粮食规模经营,即使耕地的流转价格适度,流转者所得利润也微乎其微。长此以往,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可避免。

  要使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义无反顾地种植粮食作物,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就是给规模种植粮食者给予补贴。2014年江苏徐州市铜山区出台政策,对于流转土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不少于10年的种粮大户,区财政给予每年每亩100元的补贴。

  采取给予补贴的办法,好处之一是弥补了种粮补贴、良种补贴的不足。我国现行的对农民的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并没有补贴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在此方面,除了地方政府给予补贴外,国家财政也应出台补贴政策;好处之一二是增加了新型粮食生产主体的收入。在粮食市场价格一定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不给予规模经营粮食者以补贴,势必导致他们种粮的积极性降低,进而影响粮食生产;好处之三是稳定了市场粮价。有了一定的规模经营补贴,规模生产者就可以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适时出售粮食商品,市场粮价就可能趋于平稳状态。

  售粮补贴

  不能年年提高粮价,又能够使规模种植粮食者收入稳定增加,实行售粮补贴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本着“谁卖粮、补贴谁”的原则,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售粮农民只要持有乡镇政府的粮食自产证明和国有粮食收购企业的正式收购票据,就可据实领到每出售1公斤粮食给予0.1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统一采用“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出售余粮的农民手中。

  实行售粮补贴的办法的好处:一是解决了“种多种少都一样”的弊端。种粮多,就多得补贴,反之则少得补贴;二是“种与不种一个样”弊端。在我国很多地方,对粮食补贴实行按照计税面积补贴,不论种植粮食与不种植粮食,都一样给予补贴;三是“产量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按照种植面积补贴,有些农民就粗放经营,不管产量高低,造成资源浪费;四是“售粮多少一个样”的弊端。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讲,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就是全社会每年能够有满足消费的商品粮食。实行售粮补贴,能够鼓励粮食生产者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出售更多的粮食。

  售粮补贴的推广,对于鼓励更多的新型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出现,破解“无人种粮”的难题,对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