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权力哪还有“身边人”腐败

02.02.2015  12:50

        摘    要:事实上,“身边人”腐败不是个陌生词汇,仅党的十八大之后,就有多位染指腐败的官太太、官二代被媒体曝光。而据《法制日报》报道,2009年至2013年,浙江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681件8311人,厅级干部38人。这些被查处的厅级干部中,“身边人”出问题的不在少数。

  截至1月31日,去年第二轮中央巡视的13个巡视点均晒出巡视整改报告。上海、浙江等8省份及一汽集团均反映出领导插手工程及“身边人”腐败问题,河北和四川已处理250人。13个巡视点的巡视整改报告显示,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以及“身边人”腐败,仍然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腐败现象,仅西藏、青海整改报告中没有出现此类问题。(2月1日《新京报》)

  事实上,“身边人”腐败不是个陌生词汇,仅党的十八大之后,就有多位染指腐败的官太太、官二代被媒体曝光。而据《法制日报》报道,2009年至2013年,浙江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681件8311人,厅级干部38人。这些被查处的厅级干部中,“身边人”出问题的不在少数。

  除了妻子、儿子,充当“身边人”腐败“掮客”的,还有司机、秘书。比如秘书直接服务对象是领导,在一些人眼中更是领导的“自己人”,个别秘书也被形象地称为“二号首长”,在一些贪腐案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坊间更是将个别专车司机比作“服务员、导游员、代收员、情报员与保密员”。有媒体报道称,有些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由领导司机变成了“司机领导”,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成为一种新的腐败群体。

  对此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指出,“领导身边人腐败的核心问题是权力腐败。”诚如斯言:遏制包括妻子及子女腐败、司机腐败、秘书腐败在内的“身边人”腐败,最终还需正本清源管好权力。只要权力磁场仍在,灰色寻租依然坚挺,那“身边人”腐败的问题就不会杜绝。

  遏制“身边人”腐败,一方面需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这诚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所言,“作为领导,日常工作要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如果对秘书违法违纪行为不闻不问,甚至包庇,即便领导自己清廉,也要追究责任。”另一方面,遏制“身边人”腐败,还需对权力运行加强制约和监督,只要约束具有刚性、监督形成常态化,领导的“身边人”恐怕想腐败也难以腐败起来。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就增加了向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处罚规定,目的就是要约束领导干部“身边人”。

  其中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信,只有在制度完善层面筑起严密篱笆,才能真正确立起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领导“身边人”腐败的问题也才能有所遏制。

作者:李记   网络编辑:高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