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管理体制 创新管护机制(2015年第34期)

31.07.2015  18:17

—沂源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以来,沂源县作为省级改革试点县,抢抓机遇、快速行动、落实举措,真正在理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方面下足了功夫,在管护机制建立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整体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效益。在省水利厅组织的2014年度工作考核中,沂源县整体工作相对突出,考核赋分位居全省前列。 

  为推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沂源县重点建立完善了三大体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到位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沂源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领导任组长,将水务、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纳入了成员范围。重点强化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级责任人的落实,明确责任与工作职责,确保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纵向到底。二是强化关键环节,构建完备的工程管理养护体系。落实了专职管理队伍,全县共聘用水库管理员132名,通过业务培训、现场培训、每月例会制度等形式,提高管护人员业务能力。选取了养护企业,依托水务站成立13个水利工程养护公司,分片对小型水库进行日常管护。明确了养护内容,依季节确定水库管护重点和养护项目,增强水库管护的针对性和必要性。建立了检查制度,工程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乡镇水利站组织开展汛期汛后的定期检查、政府责任人组织开展特殊天气的特别检查,确保了对水库运行监督检查到位。三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构建成熟的工作考核体系。制定出台了《沂源县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考核工程管理人员、水务站及政府水务工作的根本依据,并对整体考核程序要求进行了明确。将考核结果与管护经费奖补挂钩,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同时,将考核成绩作为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千分制考核中水利考核项目的唯一依据,与评优考评进行挂钩。 

  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沂源县小型水库实现了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工程效益得到了持续发挥,水库安全得到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得到了加快,改革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四项创新。一是在全面划分管护主体工作职责上实现了创新。明确了所有小型水库的产权所有者原则上是工程管护主体,并对工程管护负直接责任。二是在搭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上实现了创新。通过注册成立多个维修养护公司,对本辖区内的水库直接进行维修养护服务,在严格维修养护审批程序的前提下,节约了维修养护成本,确保了水库维护能够及时到位。三是在探索建设与管理平衡发展问题的路径与对策上实现了创新。通过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沂源县做到了“花小钱办大事、抓养护惠民生”,为破解“重建轻管”难题,实现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摸索出了思路。四是在拓展投资渠道上实现了创新。建立小型水库管护经费新型投入机制,县级财政不断加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管护经费投入,2014年累计投入资金达480万元,确保了水库管理投入的良好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