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方通报三类典型诈骗案件 网络购物类诈骗最多发

18.01.2017  11:32

齐鲁网1月17日讯(记者 高杰 通讯员 刘冠伟 刘贵增)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在济南召开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分别通报了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通信行业防范治理通讯信息诈骗、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等工作情况。

本次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公安机关通报了三类比较突出的诈骗案件请,广大群众加强自身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这三类案件分别是:

一是网络购物类诈骗易发多发,发案数占总量的17.3%。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低价促销”的幌子,利用群众贪图便宜的心理,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提供带有木马病毒的虚假链接,一旦点击就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二是网络兼职刷单类诈骗呈上升趋势,发案数占总量的15.5%。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刷单兼职信息,在施以小利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受害人缴纳兼职保证金并不断投入资金,诈骗得逞后,立即将受害人拉黑并消失。在校学生和低收入青年参与刷单被骗的情况非常突出。

三是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危害性大,造成损失数占总损失的18.7%。此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涉嫌犯罪为由,发布虚假通缉令,通过恐吓威胁手段,要求将全部资产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许多受害人因恐惧转款,造成巨大损失。

公司机关提醒,在购物、择业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各类来源不明的信息,收到含有网站链接的短信、邮件一定要核实清楚后再打开,防止上当受骗。司法机关从来不会给工作对象本人发布通缉令,也不会让工作对象往所谓“安全账户”汇款,遇到此类信息一定要从容镇定,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