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八类电信诈骗多发 网络刷单类诈骗资金追缴难

28.02.2017  13:35

  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今天通报,今年以来,山东省网络刷单类、网络购物类、盗刷资金账号类、QQ、微信社交类、网络游戏类、冒充熟人类、办理信用卡、贷款类等八类电信诈骗犯罪多发。其中,网络刷单类诈骗犯罪发案占全部案件的17.3%,数量位居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之首。

   介绍刷单兼职业务从中牟利

  去年12月2日,德州市临邑县的郑某某报警称,QQ昵称为“客服认证”的网友加她为好友,给她介绍刷单兼职业务,对方先给她发来一个链接,点开后发现是个商品链接。郑某某通过支付宝点击购买,然后把购买截图发给对方。对方收到后,向其支付宝转回货款钱,并支付6元佣金。之后,对方以佣金高的名义,让其连续刷10单。郑某某连续刷3单支付6052元后,向对方要钱没有退回,感觉被诈骗。

  接到报警后,临邑县公安机关迅速反应,第一时间进行资金止付,冻结涉案资金1万元。随后,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初步确定持卡人符某为作案嫌疑人,遂对符某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2月2日,在海南儋州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符某在海南抓获。据符某供述,自己用身份证开办多张银行卡,通过网络联系帮助他人取现,从中非法牟利。目前,嫌疑人符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网络刷单类诈骗资金追缴难

  网络刷单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虚假兼职(给电商平台商铺刷单以提升信誉度)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等刷单成功后,再以系统、网络问题等种种借口,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的网络诈骗。

  据山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类诈骗有两大特点:一是诈骗对象不确定。犯罪嫌疑人多通过QQ空间、兼职QQ群、网页弹窗、兼职招聘网站发布虚假兼职信息,发案时间、发案地点不固定,从破案情况看,受害群体多为在校大学生、无业或低收入群体,济南、青岛等高校集中的城市发案较多。

  二是资金追缴难度大。涉案资金转移多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嫌疑人得手快,资金转移迅速,取证及追缴难度大。

□ 说“

兼职刷网上商城信誉需警惕

警方表示,不法分子号称是“诚招网络兼职,帮助网上商城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受害人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最后发现上当受骗。此类诈骗,不法分子会在网上发布招聘兼职刷网上商城信誉的虚假信息,而事实上,在网上商城“刷信誉”等虚假交易行为已被明令禁止,并非正当兼职。

一旦有人上当,犯罪嫌疑人会要求受害人虚假购买指定商户的产品或指定商城的虚拟点卡,前期时会向受害人返还小利,一旦取得受害人信任,会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大单,从而实施诈骗。对于此类所谓兼职,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