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省级抽验及进展情况的通报

23.11.2015  18:24


各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农委)、水利局:

为全面了解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实施情况,8月24日至31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利厅委托省工程咨询院组织专家,对2012—2013年度项目进行了省级抽验。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着力抓好稳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督促各市、项目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现将2012—2013年度项目抽验结果、截至10月底2014—2015年度项目建设进度,一并通报如下:

一、2012—2013年度项目抽验情况

2012—2013年共安排项目69个,其中2012年28个,2013年41个。截至10月底,2012年度项目全部完成市级验收。2013年度项目中平阴、章丘、商河、高青、安丘、昌邑、惠民、邹平等8个县(市、区)未完工;滕州、寿光、昌乐、沂南、郯城、成武、鄄城等7个县(市、区)未完成市级验收。

(一)省级抽查总体评价

在市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专家组随机抽验了章丘、庆云、平度等22个项目县(市、区),其中2012年度项目县(市、区)12个,2013年度项目县(市、区)10个。根据《山东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核查档案及财务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从项目组织、建设和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外观、工程运行管理和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验收。总体来看,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能够严格落实“四制”管理,资金使用和管理较为规范,建设内容基本按批复要求完成,工程运行较好,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22个项目县(市、区)共改善灌溉面积80.9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6.66万亩,节水灌溉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普遍达到0.8以上。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50%~75%,耕地抗旱和抗涝能力、农业生产效率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亩产较项目实施前平均增加了88.49公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2012~2013年度项目建设和管理总体良好,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须抓紧整改落实。

一是市级验收不规范。 部分市市级验收存在验收组人员组成不合理、验收准备工作不充分、验收要求不严格等问题。青岛、济宁、日照、滨州、临沂等市的个别县(市、区)财务未进行审计或决算就进行了市级验收,存在走过场问题。

二是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较多。 除无棣县外,其余21个项目或多或少地发生了一些变更,特别是平度、莱西、郓城等3个县(市、区)存在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变更问题。

三是部分工程建设质量不高。 部分工程质量差,不利于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如招远市、莱阳市均存在进水口简单、管道裸露等现象;诸城市泵站前池等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兰陵县部分渠段存在裂缝,排水沟断面不规则,部分井池填方夯实不到位;临沭县排水沟存在断头沟、竹节沟等现象。

四是资金使用和管理不严谨。 平度、无棣、招远、诸城、阳谷、庆云、梁山、汶上、阳信、莱阳、宁津、东平、临沭、章丘、郓城、莒县等16个县(市、区)存在资金管理不严格、账务核算不全面或资金未按规定支出、账目不完善、部分大额支出无明细等问题;梁山、无棣、莒县、兰陵、平度、临沭、汶上等7个县(市、区)项目竣工决算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宁津县、阳谷县还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支付比例偏低问题。

五是工程竣工图未按实际情况绘制。 大部分项目区普遍存在不重视竣工图现象,布局图未明确各工程具体位置、走向,缺少单体工程竣工图或图纸不完善,或将施工图作为竣工图。抽验中,仅有桓台、诸城、梁山、东平、宁津、庆云等6个县(市、区)竣工图基本符合要求,其余项目均需要完善。

六是工程管护有待加强。 如平度、招远、宁津、梁山、汶上5个县(市、区)存在管道、给水栓等损坏现象;庆云县部分沟渠有坍塌现象;泰安市岱岳区部分渠道被占用种植庄稼;兰陵县个别桥涵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井池盖板有丢失现象,衬砌渠道局部存在堵塞现象;莒县衬砌渠道存在局部损坏以及个别渠段不衔接的现象,部分渠道内垃圾淤积。

此外,还存在档案材料不齐全、个别县账务科目设置不科学、账务处理不完整等问题。

二、2014年度和2015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一)2014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在秋收后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截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9.7亿元,占总投资的67.3%。

1.已完工的项目县(6个):岱岳区、肥城市、文登区、招远市、曹县、东明县

2.完成投资70%以上的项目县(14个):陵城区、齐河县、临邑县、平原县、禹城市、庆云县、莱阳市、临沭县、茌平县、阳信县、博兴县、莱西市、昌邑市、曲阜市

3.已完成投资50%-70%的项目县(11个):平度市、安丘市、昌乐县、郓城县、莱州市、梁山县、汶上县、莒县、无棣县、邹城市、莘县

4.完成投资不足50%的项目县(9个): 鄄城县、临清市、成武县、长清区、平阴县、定陶县、东昌府区、高青县、滕州市

(二)2015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1.已开工的项目县(17个):无棣县、安丘市、莱阳市、齐河县、平原县、临邑县、乐陵市、武城县、宁津县、单县、郓城县、定陶县、曹县、东明县、鄄城县、梁山县、鱼台县

2.已完成招标的项目县(5个):海阳市、嘉祥县、东平县、乳山市、莒县

3.正在开始招标的项目县(17个):莱州市、诸城市、昌邑市、昌乐县、汶上县、兖州区、微山县、文登区、临清市、茌平县、冠县、高唐县、东阿县、阳谷县、阳信县、惠民县、成武县

4.正在进行招标准备的项目县(6个):平度市、即墨市、宁阳县、郯城县、兰陵县、博兴县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重点督查范围,也是今年中央重大投资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各市及产能任务县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工作。2012—2013年度未完工或未完成市级验收的项目,要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11月底前必须完成市级验收。省级抽验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县(市、区)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已完成市级验收的项目进行“回头看”,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抢抓时机,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各市要督促各项目县,认真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发改农经〔2015〕662号)要求,充分利用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实施进度,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4年度项目尽快完工,年内完成市级验收工作;2015年度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年内确保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80%以上。对于执行不力的市及项目县,省里将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改。项目建设、验收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按时完成市级验收的县(市、区),直接取消下一年度项目安排。

(三)规范程序,认真做好市级验收工作。 各市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山东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1号)和《山东省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严格把关、不走过场,组织实施好市级验收工作。

(四)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各市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四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要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手续。二是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竣工验收时,实行财务管理、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三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文件、表册、图件、技术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账务资料、财产登记等要及时整理归档。档案资料不齐全的,要补充完整后,方可进行验收。四是认真按规范绘制竣工图,无竣工图、竣工图与实际不符或绘制不完整、不规范的,要补充完善后,方可通过验收。

(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建后管护机制。 要指导项目区的乡镇和村,探索建立健全田间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并将建后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管护人、管护责任、管护资金“三落实”,确保工程良性、安全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各市的整改落实情况及项目推进情况,务于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

附件1. 2013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2. 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水利厅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