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

19.12.2016  23:09
各市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2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国粮政〔2016〕152号),推动我省粮食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山东特色粮食产业经济体系,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现就我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大势作出的战略部署,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形势下抢占发展先机、赢得战略主动的重大战略举措来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增长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跃升,为实现山东由大到强、走在前列奠定基础。国家粮食局就全国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专门做出安排部署。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领会精神实质,吃透要义精髓,坚定信心,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当地实际,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全面化解粮食供求阶段性、结构性矛盾,积极稳妥解决供给侧和需求侧不对称的矛盾。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培育新的粮食消费需求,增加有效供给,促进粮食经济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粮食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跃升,实现山东粮食流通、加工大省向强省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粮食流通在粮食生产和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粮食供给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变为数量、质量并重,提高粮食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让供给与需求衔接、消费与生产匹配,让购销变得顺畅,流通实现良性循环,真正形成供给稳定、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粮食有效供给。     (一)完善粮食购销体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1.抓好粮食收储制度落实。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继续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掌握稳定粮源。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创新粮食收购方式,引导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对接,开展订单收购、预约收购、代收代储、代加工等个性化服务。     2.积极培育粮食购销多元主体。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培育多元化粮食购销主体,形成粮食收购市场“百家争鸣”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等企业入市收购,防止农民“卖粮难”。鼓励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积极吸收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方式入股,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3.利用需求结构变化引导供给侧粮食结构调整。按照国家粮食局开展粮食产品品质提升行动要求,完善优质粮食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收获粮食品质测报制度,引导优质粮食生产。探索粮食收购新模式,鼓励通过优质优价、技术指导、代收代储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增加优质粮食品种供给,增加种粮农民收益。     4.继续抓好超期储存粮食销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鲁粮发〔2016〕5号文件关于做好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粮食定向销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跨省移库超期储存粮食销售管理,督促指导承储企业、买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政策,确保销售粮食正常出库。对定向销售的粮食,加强全程监管,确保粮食流向和用途符合国家规定,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平衡市场供需。     5.加强粮食调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储备粮吞吐调节机制,深化粮食产销协作,落实企业最高、最低库存制度,建立粮食安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择优遴选部分粮油骨干企业纳入粮食调控体系,承担收储、加工转化调节、市场供应等调控任务。     6.健全粮食储备调节体系。及时调整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优化地方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增加稻谷和成品粮储备比例。通过完善储备粮吞吐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储备粮在市场供求中的削峰填谷作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落实补贴政策,确保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7.加强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粮食生产、流通、消费、进出口、市场、库存、质量等监测预警预报,督促各类涉粮企业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山东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建立经营台帐,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引导粮食生产和消费,促进粮食流通和市场稳定。     8.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按照《山东省粮食应急预案》要求,通过政策、资金引导支持,加大对应急企业扶持力度,加强区域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和粮油应急配送中心建设,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和应急加工、储运、供应各环节协调配套的粮食应急保障网络体系。     (三)深入推进粮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9.提升粮食产品供给质量。着力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适应居民膳食结构新变化和粮食消费需求升级新趋势的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安全绿色、营养健康、品质优良、种类丰富的粮油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全谷物、有机食品等中高端粮食产品,不断增加针对老年人、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粮食产品供给,着力推动风味小吃和地方特色食品的工业化生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食品消费需要。     10.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依托粮食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攻关,完善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实现粮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积极稳妥化解粮油加工业过剩落后产能,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培育“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的全产业链模式,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集团。加大自主开发和生产投入力度,着力增加化工、医药、保健等领域所需粮食精深加工产品的有效供给,逐步补齐产品短板,提升市场竞争力。     11.推进粮油品牌建设。通过自主创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名牌创建、特色产品认定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较强竞争力的全国知名品牌。加大资金、技术支持力度,努力打造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的粮油新品牌,大力提高山东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12.推动粮食产业规模化发展。注重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在优势产区发展粮食产业集群,形成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产业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积极稳妥用好政策处置“僵尸企业”,分类指导,规划引导,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水平、粗放式的落后加工产能。大力提升粮油加工综合利用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粮食产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     13.开拓新型粮食经营业态。适应信息化技术发展,鼓励发展“互联网+粮食”,创新粮食营销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商平台建设。鼓励粮食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放心粮店等开展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粮油网络经济,有效拓宽粮食营销渠道,提高供给效率。     (四)不断提升粮食流通工作服务民生水平。     14.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适应粮食生产规模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以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为主体,加快建立集收购、储存、烘干、加工、销售、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15.加快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继续通过政策、资金、税收等各方面的扶持,抓好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培植。抓好城乡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每个设区市培育发展1-2家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每个县市政府驻地至少建成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16.全面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按照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粮食流通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粮食标准制修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建立污染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库存粮食的处置工作,严防流入口粮市场。     17.提升市场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贸易等信息,全面准确地释放市场信号,加强对农民、经纪人、收储加工企业等多元市场主体的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市场信息在实施供给侧改革、服务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18.全面开展爱粮节粮活动。结合“世界粮食日”、“爱粮宣传周”等,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爱粮节粮的良好氛围。在粮食流通、消费领域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装备,降低粮食损耗。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引导粮油适度加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全民参与的全社会节粮减损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保障能力建设。       19.完善仓储设施建设。按照《山东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功能为重点,统筹规划标准化储备仓库与收纳仓库建设规模和布局,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加大对粮食烘干、整理和质检设施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仓储设施功能。大力推广科学储粮新技术,全面提升仓储设施技术水平。     20.大力发展现代粮食物流体系。结合国家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打造对接北粮南运主通道,开辟大运河散粮航运通道,发展海上粮食流入通道,强化黄淮海小麦流出通道,优化省内西粮东送及毗邻省间粮食流通通道。全面推广散粮运输,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等无缝衔接,提升粮食物流系统化建设水平。     21.改进储粮方式方法。依托粮食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快储粮技术开发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户科学储粮服务机构,实施藏粮于民、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适应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形势要求,研发适合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使用的新型储粮装具。以示范仓配置比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农户科学储粮示范镇(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2.提高粮食流通信息集成能力。给合全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建设,全面推广粮食仓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计划、购销、质量、仓储、财务等各业务环节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信息发布、交易撮合、库存监管、运力配置、诚信评价以及商务处理和资金结算等各项功能,提高粮食流通效率。     (六)大力实施人才与科技兴粮。     23.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注重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加快在粮油技术和新产品新装备方面取得突破。加强粮食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进一批粮食安全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加强粮食产业科技创新,着力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科技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推动与粮食企业信息化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流通科技水平。     24.注重科技兴粮。加快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效率差、不能满足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的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加快推广粮食产业科技成果应用,在构建绿色生态安全的粮食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引进利用高新技术,培育与粮食副产物、行业设施资源密切关联的新兴产业。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储粮,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生态环保的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立粮食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促进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养好、业务水平高、技术技能精、综合素质强的人才队伍,积极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结合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的开展实施,加大粮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行业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人才,造就一支适应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     26.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结合当地实际专题研究制定具体举措,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积极推进改革。要主动向政府汇报有关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解决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难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7.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深入宣传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8.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促进改革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对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进度,对实施情况动态跟踪分析,加强政策引导,确保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山东省粮食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