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粮食局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24.12.2016  03:07

    济宁市粮食局于12月21日召开了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会上,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有关文件、政策和考核的具体办法;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解读了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政策;汇报交流了各县市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措施;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信登攀就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调研员李长远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粮食局要以对市长负责、对县市区长负责、为政府担责的高度,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通过严格考核将各级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构建起部门责任与县市区长责任有机结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改变有的地方和部门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弱化的现象。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将向全市通报,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市区政府给予表扬,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对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给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把粮食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确保在考核中不丢分。
会议指出,各级粮食部门在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市政府对县市区的考核总分100分中,粮食部门担负了49分。由粮食部门牵头落实的考核内容,几乎涉及到了粮食部门的所有业务。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涉及20个部门单位,粮食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协调的工作量很大。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抓住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机遇,以考核抓落实、强基础、补短板、促工作,全面推动粮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和副市长张继民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和市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19个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信登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粮食局也成立了由信登攀局长任组长的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刻制了专用印章。各县市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28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24号)的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有关部门承担的考核任务,将考核的责任逐一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把圆满完成考核任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考核目标任务和部门责任的落实,按要求及时报送考核信息,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虚报问题,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各县市区粮食局局长、分管局长、业务科长和高新区社发局分管粮食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市粮食局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