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机关打造基层基础工作升级版系列报道之四 全流程管控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30.11.2016  17:01

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的理念,紧紧围绕执法主体、执法标准、执法管控等关键环节、要素,在构建“五位一体”规范执法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办案闭环管理、受立案改革,严密执法全流程管控与监督,有效提升了全省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在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公安局处长座谈会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立成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执法源头管理,严密执法流程控制,强化执法要素管理,拓展执法数据应用,有效解决个别存在的立案不实、办案不公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加大执法源头管理,解决立案不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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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受立案闭环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110警情登记、分流等重点环节

◎县级公安机关要统一建立案件受理厅、案件管理中心,派出所要建立案件管理室、受立案登记窗口

◎强化对非110警情录入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全警情录入,着力构建体内循环的“执法高速公路”,实现有报必接、接案必登、即受即审、即立即办

从执法源头上堵住“漏洞”、扎紧受立案规范“篱笆”,是落实闭环式执法管控的前提。孙立成在全省公安局处长座谈会上讲话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源头管理,着力解决有警不接、有案不受、不破不立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受立案闭环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110警情登记、分流等重点环节,强化对非110警情录入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警情全录入,实现有报必接、接案必登、即受即审、即立即办。

孙副省长的讲话接地气,察实情,感觉就像在身边看着我们工作一样,对基层工作现状和需求都十分了解,让民警感到温暖。我们一定要按照孙副省长的讲话要求,深刻查找和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济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曹景尧感慨地说。

近年来,济宁市公安局坚持“源头管控促执法规范”的工作思路,认真梳理受立案环节的“小漏洞”,特别是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的警情处置缺乏有效监督的实际,强力推进受立案改革。市中分局在局机关建立案管中心,在派出所设立案件受理室和案件管理室,负责群众到分局和派出所队的自报案件及其他行政机关移交的案件。要求明确落实“首接负责制”,对公民、单位的报案或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投案立即受理不得以无管辖权等为由不予受理,及时录入受立案监督信息系统,分派或通知相关业务警种接待、初查,有效解决了过去群众亲临报警容易被漏管、漏立的问题。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济宁市公安机关接收群众报警案件入网1105起,同比提升510%。

在落实执法办案源头管控方面,滕州市公安局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他们自主研发受立案监督管理系统,涵盖接报案登记、受立案监督、视音频监督、内部监督及统计分析五大模块,具备登记、查询、推送、监督、转办、反馈等多项功能,实现即时流转、时时推送,弥补了人工监督的漏洞。考核方面,取消一切影响如实受案立案的考核指标,案管中心着重加强接报案登记、案件分流、受立案各个环节的考核,定期对各单位受立案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同时,执法办案监督考评情况纳入各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受立案全流程监督管控,有效覆盖了110接处警、亲临报警、受立案等以往监督管理的‘盲区’,也防止了案件体制外循环问题的发生。”滕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马培育告诉记者。

现在所有案件都实行网上办理、网上流转、全流程监督管控、执法信息公开,明显地感觉就是民警办错案的几率小了,领导干预案件的情况也没有了,有效解决了执法不严格、不公正问题。”对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变化,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忠宇也谈了自己的感受。

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肥城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要求,从警情源头抓起,实施“三级审核”,把好了规范执法的第一关口。具体为:一是指挥中心“兜底”审。指挥中心每天安排专人对所有警情进行盯靠审查,根据各单位反馈、分流及回访报警人情况,实行红黄绿三色登记。分流为案件及做其他处理的登记为红色,未分流反馈的登记为黄色,分流为事件、现场调解等已规范处置的登记为绿色。绿色和黄色警情每天16时前推送督察大队审查,红色警情推送法制大队审查。二是督察大队“跟进”审。督察大队对绿色警情按比例进行抽查,对所有黄色警情进行过滤审查,进一步分析研判,对警情信息明晰、责任单位明确的,直接推送各接警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及时分流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对存有分歧或疑难复杂警情,当日推送法制大队审查。三是法制大队“精准”审。法制大队对红色和督察大队推送警情,固定4名民警分片负责、包干审查。对敏感复杂、难以定性的警情进行通案会商、分析认定,确定是否受案立案及案件性质,使执法问题和纰漏在警情受理的源头得以及时发现,变“事后补救”为“源头把关”,避免了执法办案“走弯路、走错路”。

严密执法流程控制,解决办案规程不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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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将编制下发现场执法操作规程,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系统化、模块化、可视化的执法标准,指导基层一线民警精准执法、安全执法

◎加强执法记录仪单警配备和信息采集,确保出警必带、处警必用、资料必存、专人保管

孙副省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精准性和务实性。就执法规范化建设而言,他向基层传递出了执法标准由追求满意到追求公正,执法范围由无限接处警到非警情类110接警分流的有限处置两个执法理念的转变。”针对基层民警普遍关心的执法问题,肥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陈军深有感触地说。

精准执法、安全执法,必须严密执法流程控制。肥城市公安局统一制订《警情处置操作规范》,为规范接警处警、录入分流提供了操作指引。他们还自主研发了执法执勤“一键通”系统,将执法标准系统整合、全面收录,植入民警警务通,便于即时查询使用。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从每一句话入手、从每一个细节着眼、从每一个动作立规,精心编撰了内容涵盖所有执法工作的《执法行为规范》《刑事案件范本》《行政案件范本》。对各项执法活动的基本环节、操作流程和法律依据进行分解、细化。把成熟的措施制度化,把零散的要求系统化,形成了动作有标准、行为有规范、操作有流程、过程有监督、质量有考评的执法标准体系。

聊城市公安局围绕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制订《执法标准汇编》《执法执勤常用法规选编》《执法办案制度规范汇编》,出台了《案件交接工作规范》《辨认工作规范》等30余项办案程序规范,建立了13个警种80项岗位职责,规范了121项执法行为标准,实现了执法语言、行为的标准、规范和文明。民警还自编了出警执法流程口诀,时刻提醒自己做好规范执法的每一个环节。“细致的执法规范让民警执法有‘法’可依,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自觉习惯。”莘县公安局朝城派出所所长刘家预说。

在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的基础上,潍坊市公安局投入近3000万元为全市所有执法执勤和管理服务岗位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人手一台”。研发执法视音频信息管理系统,对接110接处警系统和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实现了执法全程可视、可听、可查、可考。同时,充分运用执法视音频信息助力民警维权,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核查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93起,同比增长107%;处理侵权嫌疑人159名,同比增长288%。济宁市公安机关共计投入资金500万元,为各派出所配置了执法记录仪采集站,为每名出警民警配备了高清执法记录仪,民警出警后只需将执法记录仪连接采集站,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即自动上传、自动清空、自动充电,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滕州市公安局在全局27个办案单位均建设高标准的办案区,配置监控镜头、高拍仪等高标准的硬件设施,为办案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等,为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执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拓展执法数据应用解决督导不精不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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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加强开展治安形势、执法质量、执法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有效指导治安防控和执法办案

◎以常见多发问题为切入点,加强执法数据分析、预警,建立典型案件库,精准研判问题数据,对责任单位实现精确指导、精细监督

实现执法办案全程监督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的支撑。山东省公安厅充分利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推动警情规范流转与网上执法办案深度融合,实现了执法办案全流程、无缝隙监管。

今年3月,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法制民警在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中发现,一起电动三轮车被盗案被系统自动筛选为“应立未立”。法制民警通过与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对接的音视频证据管理系统查看处警录像,电话回访报警人确认后,立即发布重点警情监督通报,要求所属派出所立即纠正错误。最终,这起案件被受理为治安案件。长清分局副局长孙涛介绍说,为保证案件及时受理,接警单位在接到警情后24小时内必须确定警情性质,由办案部门负责人明确分流方向。未分流的警情,通过关键词过滤、数据对比辅以人工筛查,疑似符合治安、刑事案件条件的,予以重点监督。确认的,法制民警在48小时内组织予以纠正,将处理结果推送办案单位负责人复核。

以常见多发问题为切入点,加强执法数据分析、预警,对责任单位实现精确指导、精细监督是山东公安机关拓展执法数据应用的创新实践。肥城市公安局创新研发警情案件清结管理系统,与接处警系统、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关联互通,对各单位警情、案件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即时显示处警、受案、立案、办案工作情况、进展状态,对到期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醒,确保全局警情案件底数清楚、状态明了。各单位每天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本单位警情案件台账进行工作安排、自查自纠,防止出现超过时限、疏忽遗漏等问题,把执法工作做在当日、把执法问题解决在当日。他们还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全面汇总、集成分析执法数据,将执法各环节的责任精准固定、记录在档,实现执法办案全程可视化和可回溯监督管理,确保责任履行情况时时留痕,构建执法办案“黑匣子”。

聊城市公安局研发了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案件卷宗职能管理系统、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其中,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活动轨迹监管、办案区各功能室使用流程的监管;案件卷宗职能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的智能化管理,对纸质卷宗存放、借阅、移交等情况进行实时管理,防止卷宗证据材料丢失、损毁以及泄密等问题发生;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则实现对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及时、智能上传,避免音视频证据灭失,同时实现对现场执法人员轨迹的监督。实时的监督,提高了聊城公安的执法水平。今年以来,聊城市公安局因有案不立、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执法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事)件同比下降30%,群众对民警执法方面的投诉同比下降27.4%。

强化执法要素管理,解决办案风险管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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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人、技、场、物、责”等要素,紧扣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环节,强化涉案人员管控、刑事技术手段应用、执法场所建设、涉案财物管理及执法责任落实,保障整个案件处置过程规范、高效、有序

◎大力推行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建立完善有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孙立成指出,要强化执法要素管理,抓住“人、技、场、物、责”等要素,紧扣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环节,强化涉案人员管控、刑事技术手段应用、执法场所建设、涉案财物管理及执法责任落实,保障整个案件处置过程规范、高效、有序。

为有效防控办案风险,肥城市公安局细化梳理办案区使用、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制订具体的操作标准,完善了权力运行机制。他们建立执法责任清单,所有警情、案件都明确主办人,落实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的主体责任,使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全流程都有人负责。同时,坚持执法活动全程“于法有据,有证可查”,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等项目实行全要素管控。

济宁市公安局在受案环节对报警、接警、受理、分派案件全流程监督,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在办案环节将人员信息化管理、轨迹视频管理、电子审讯管理、音视频证据图像管理、远程指挥管理融为一体,实现了嫌疑人信息自动获取调用、法制民警远程监督、执法活动轨迹视频无剪辑自动生成等功能,并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环节如立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拘、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在法定时限届满前,通过手机短信和办案系统警示提醒两种方式,发送给办案单位负责人和办案民警,要求其反馈并整改。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则突出“案、人、物”三条主线,对办案过程全方位、立体式跟踪。在管“”方面,法制大队案件管理中心审案民警负责对当天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执法工作进行全程审核并记入案件管理台账及档案。在盯“”方面,通过“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重点对嫌疑人登记、人身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安全。在查“”方面,法制大队在审核过程中一并对涉案物品登记、保管、移交、处置等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在深化执法管理的过程中,各地抓住规范执法的关键要素,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发展。聊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抓住“”这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最关键的要素,着重提高执法主体的素质。“我们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鼓励民警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近年来,民警学习氛围高涨,先后有1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6人通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占分局全体民警的16%。”聊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政委赵保明介绍说。

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也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滕州市公安局研发的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案件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号码及案件查询编码,通过查询机或滕州公安网上贴心警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系统,随时查询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等案件进展情况,执法办案更加透明化。“以前,对公安机关的办案进度,我们只能是反复跑办案单位了解。现在公安机关开通了微信,我们在家里就能清楚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了,十分方便。”在滕州市公安局案管中心,市民王先生高兴地说。记者了解到,这一做法在济南、潍坊、济宁、聊城等地普遍实行,受到群众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