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建立省直文化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责任制的意见

05.05.2016  11:54

  为推动省直文化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建立省直文化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导的主要内容

  1.单位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所辖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制订情况。

  2.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情况。

  3.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情况。

  4.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情况。

  5.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所辖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查摆问题情况,重点是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情况。

  6.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7.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当先锋的具体做法。

  8.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

  9.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10.边学边改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导方式及责任分工

  结合推进日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定期调度、专项调研、随机抽查、巡回检查、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具体分组和责任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长:徐向红;副组长:王炳春、安立元;联络员:于镇(电话:86568700)

  督导单位:山东画院,山东美术馆,省文化艺术学校和省艺术服务中心

  第二组

  组长:谢治秀;副组长:祝晖、王斌;联络员:钱玉新(电话:86568891)

  督导单位:山东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省石刻艺术博物馆,省文物总店

  第三组

  组长:胡上山;副组长:叶树茂、柳延春;联络员:武晓明(电话:86568885)

  督导单位:省文化馆,厅机关党总支

  第四组

  组长:张桂林;副组长:张东林、张积强;联络员:刘芳(电话:86568856)

  督导单位:省京剧院,省吕剧院,省艺术研究院和省戏剧创作室,省杂技团,山东文化娱乐中心,山东文化传媒公司

  第五组

  组长:王廷琦;副组长:田承河、郑同修;联络员:隋云鹏(电话:86568895)

  督导单位: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第六组

  组长:付俊海;副组长:解秀海、冯庆东;联络员:张亚宾(电话:86568819)

  督导单位:省图书馆

  第七组

  组长:刘敏;副组长:张东林、王彬林;联络员:刘芳(电话:86568856)

  督导单位:山东歌舞剧院,省话剧院,省柳子剧团,山东剧院和省演出公司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督导组要按照省委关于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学习教育的要求,突出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关键动作、关键人和关键节点,区分层次,分类施策,强化对学习教育的经常性督查指导。要把督导的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多搞些一竿子插到底的调查研究和专项督查,沉下去了解掌握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严肃追责。
 

  中共山东省文化厅党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