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松青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城建档案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23.12.2015  09:37

(2015年12月22日)
    一、充分肯定成绩,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住建中心工作,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和城建档案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住建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一是网络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建设了厅机关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系统和10余个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了厅门户网站和视频会议系统,各地普遍建设了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了网上办事大厅和互动平台、便民服务平台。二是城市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数字化应用初见成效。部分城市建立了城乡空间信息平台和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一期工程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厅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和试运行。三是城乡住房信息化监管全面升级。各地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年审,以及廉租住房房源、保障资金收支情况、申请人信息档案、统计报表等业务实现了网上管理。12329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四是城市管理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设区市、部分县(市)开通了12319热线,建设了数字城管系统,实现了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建立了网络联动系统,受理有关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及抢险抢修。五是建筑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信息技术在各建筑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建筑业计算机辅助施工系统(CAC)、计算机辅助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已全面推开。
    (二)信息宣传工作亮点纷呈。一是各级更加重视宣传工作,形成了引导发展、凝聚意志的正能量。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正面引导,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各市记者站、通联站立足实际,围绕加快住建事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精心策划,圈定重点,深入采访,及时总结经验,大力推出典型,全系统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昂扬正气。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大力推进新闻宣传的新格局。各部门坚持完善宣传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实行奖励政策,大力推进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各地通过策划开展活动、举办各种培训班,形成了不断提高宣传综合素质的长效机制。三是及时推出一系列重大典型,树立了好榜样,指明了新方向,唱响了主旋律。各级先后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新型城镇化、政策法规等专栏,促进信息公开和经验交流,提升了行业形象。
    (三)城建档案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城建档案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全省17个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全部加挂城建档案管理处(办)牌子,淄博市设立副县级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82%的县(市)和相对独立的市辖区、开发区设立了城建档案馆(室),省、市、县三级城建档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行业管理、行政指导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二是工程档案归集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为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档案流失问题,全面实行了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预验收意见书、合格证(简称“两书一证”)制度,工程档案归集质量和数量明显提高。三是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开展地下管线和信息化工作,建立了以管线档案归集和查询利用为核心的地下管线安全监控机制。四是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及时追缴。省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追缴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1年半的追缴行动,要求各地要以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为线索,对2000年以来已经竣工交付使用但工程技术资料未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追缴。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工作重点
    从调研和有关方面反映的情况看,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和城建档案工作还存在几个共性的问题:一是发展水平不均。各地的信息化建设进度、信息宣传力度、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突出。二是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对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这是软指标、常规性的工作,有时以工作头绪多、人手少为由,人为降低标准,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三是落实力度不大。近年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城建档案工作的文件、意见,但有的地方落实不好、执行力不强。四是骨干队伍不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城建档案工作都是需要靠人才来支撑的,有些单位专业力量不足、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五是创新力度不够。新常态给住建事业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和城建档案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不少地方没有拿出新办法、新举措,还是延用老套路、老方法。
    下面我强调一下需要把握的几项重点工作:
    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与虚拟化技术,依托“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建立统一架构、分级应用、集中管理、分布服务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和门户集群。二是加强标准体系、数据体系、决策体系建设。建立全省住建信息化平台环境标准、应用体系标准、数据体系标准、系统集成标准等,完善综合数据库的运行机制和技术规范,实现全系统信息化高效有序建设。三是强化综合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以电子政务平台和数据中心为依托,利用数据抽取、信息搜索和地理信息分析等技术,建立由动态信息采集与监测系统、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组成的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和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信息服务的集成整合。
    信息宣传方面,一是要增强宣传意识。各级要树立和强化“大宣传”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关注民生民情,聚焦难点热点,充分展示我省住建系统的工作业绩和广大住建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唱响行业发展主旋律,传递先进典型正能量。二是要提升宣传效能。要坚持正面引领、主动发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适时回应群众关切,让社会了解住建工作,理解我们的政策和行动,知晓各项工作的成效和进展。三是要把握宣传重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等住建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报道本地区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为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创造条件、提供支撑、营造氛围。四是创新宣传方式。住建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级要积极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全面把握信息宣传规律,关注住建大事要事,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的功能作用,把工作做细做实,多出精品亮点。
    城建档案管理方面,一是严格工程档案归集制度。落实好工程档案“两书一证”制度,力争全面收齐管好工程档案。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分批次对全省城建档案管理从业人员和开发、建筑等相关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城建档案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对2000年以来已竣工交付使用但工程技术资料未移交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全面追缴。三是开展档案馆(室)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排查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的城建档案管理馆(室),上报地方政府,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四是强化村镇建设档案收集管理。凡是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村镇建设项目,都要和城里的项目一样执行“两书一证”制度;组织开展小城镇、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特别是收齐管好新农房建设档案。五是提高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以计算机网络设备和数据库为重点,深入推进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档案信息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机制,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异地和异质备份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六是依法依规管理城建档案。《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等都对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地要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头学习信息化知识,亲自指导信息宣传,加快推进城建档案工作,认真分析工作形势,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定思路、压担子、交任务,帮助和带动相关人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实践本领。
    (二)搞好统筹结合。把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和城建档案工作与新型城镇化等住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共同发展,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注重加强骨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相关人员,保持队伍稳定。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与重大活动、外出参观见学等渠道,帮助从业人员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和上级指示要求,把握工作方向,提高工作层次和质量。
    (四)注重联系沟通。各级要加强与厅机关的纵向联系和与各兄弟单位的横向联系,及时了解上级的部署要求,找准差距不足,相互借鉴提高,大胆探索推进,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构建“上下互通、横向联合”的工作格局。
    (五)坚持创新发展。要善于学习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新形势、立足新实践、创造新手段,努力克服本领缺乏、手段生疏、底气不足等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工作活力,通过创新机制激活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开创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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