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约谈滨州市领导专题研究流域治污工作

06.03.2015  23:27
 

  2015年3月5日上午,省环保厅就当前滨州市水环境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约谈滨州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了滨州市近期水污染治理工作总体情况,共同研究了确保辖区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的对策措施。 

  近一个时期,滨州市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今年1月,有4个省控河流断面属劣五类水体。如不采取措施遏制,有可能影响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今年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5年底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这是继“省控重点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后,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生态山东建设的重大举措。滨州市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环保新常态下做好流域治污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认真履行地方政府流域治污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辖区的流域污染治理,努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 

  会议要求,滨州市要尽快组织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采取有力措施,4月底前遏制水质污染反弹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以县为单位,尽快制定断面水质达标方案;要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杜绝改造调试期间出水严重超标问题;要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快相应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进一步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行政辖区内的治污责任,凝聚大合力,构建大格局,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密切跟进工作进展,确保彻底扭转当前的不利形势。

  滨州市政府领导表示,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认真研究,以不达标断面为重点,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落实政府治污责任,立足长远、打好基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治污工作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并积极借助社会和舆论监督力量,坚决遏制污染反弹,确保按期恢复断面水质达标,努力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年底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