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纪委监委召开村级"纪监前哨"培训会

30.03.2019  02:00

  3月28日上午,济南市长清区纪委监委召开村级“纪监前哨”培训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养军,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派驻一组书记赵化军,各街镇“纪监前哨”所长、副所长,区纪委有关工作人员等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徐养军作了培训动员讲话,对于建设“纪监前哨”试点工作,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主动作为的积极性。“纪监前哨”是实现监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可以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释放监督执纪的“前哨”震慑力,有利于将问题处理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居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积极学习监督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本领,认真学习本次培训安排的学习内容,并把功夫下在平常,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党务村务等纳入学习内容,同时在实践中提高发现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要努力提升个人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到政治过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四个意识”,做到纪律过硬,其中包括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做到作风过硬,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密切联系群众;要解放思想,积极作为,提高“纪监前哨”试点的工作效率以及“前哨”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邀请区纪委监委有关室、部负责人授课,培训内容包括“纪监前哨”工作规范、党务监督有关内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内容、农村“三资管理”及财务公开有关内容。

  各街镇“纪监前哨”由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管理辖区内所有“纪监前哨”,统一兼任辖区内“纪监前哨”所长,每个“纪监前哨”设副所长1-2名,由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哨兵”队伍由党员群众组成,实行聘任制。此次培训结束后,将进一步提高“纪监前哨”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之网,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实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就”,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完)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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