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七巡视组向青岛市北区城阳胶州反馈巡视情况

16.06.2015  10:49

  市北区: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力度不够 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向青岛市市北区反馈专项巡视情况。6月9日,省委第七巡视组组长李平瑞、副组长刘汉杰向青岛市市北区委书记惠新安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随后,李平瑞代表巡视组向青岛市市北区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建平出席反馈会并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惠新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2015年3月3日至4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青岛市市北区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专项巡视任务。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平瑞指出,近年来,青岛市市北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重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区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大;区纪委在突出主责主业、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反映对个别干部审查把关不严;对个别单位违反程序任用干部的行为,未及时制止纠正;在个别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三是其他方面的问题。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方面不够规范;在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力度不够;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同时,巡视组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处理。

  李平瑞代表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区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发挥表率作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区纪委要继续深化“三转”、突出主责主业,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对查处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要及时警示通报,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进行曝光。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严肃查处违规用人等行为,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四是强化制度约束,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决策自由化、随意化。

  李平瑞强调,青岛市市北区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区委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何建平代表市委就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要高度重视巡视意见,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巡视成果。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选人用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