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环保分局认真组织落实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9.07.2016  09:06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工作要求,临淄环保分局提早谋划,近期,专门组织全体人员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

  一是认真学习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基本内容。新名录危险废物种类由原来的49个大类别400种危险废物新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新增117种等内容,其中,将原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删除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类废物,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等。

  二是熟悉掌握新增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其中7种危险废物的某个特定环节的管理已经在相关标准中进行了豁免,另外9种是基于现有的研究基础可以确定某个环节豁免后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降低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三是强化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环境监管。医疗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被列为1号危险废物,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对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均有污染,医疗垃圾必须采用“焚烧法”处理,以确保杀菌和避免环境污染,诊疗过程中被病人血液、体液接触过的污染物以及输液管、针头物品都属于医疗废物,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强化运行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下一步,临淄环保分局将紧密结合日常环境监察行动,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在学好吃透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持续推进危废管理规范化监管,保障辖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