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责任审计以组织谈话促干部履责

01.12.2015  12:02

为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近日,青岛市出实招、见实效,创新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办法(试行)》,以组织谈话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一是形式新。 在范围上,坚持审一个谈一个,凡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一律安排经济责任谈话,不留弹性空间。在衔接上,注重审计谈话与问题整改相衔接,离任领导干部与现任领导干部相衔接,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既谈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又谈继任该职务的领导干部。在方式上,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谈话,由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探索审计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性和方式性新突破。

二是层级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为一般性、比较严重和严重3类情况,分类组织实施谈话。对发现有一般性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部长进行谈话,对发现有比较严重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长进行谈话,对审计发现问题严重的,由市委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市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谈话。

三是问题实。 谈话内容突出问题导向,以审计报告为依据,全面、客观、辩证地评价被谈话对象的履职情况,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问题原因,责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审计谈话谈深、谈透、谈实。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避免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四是追责严。 明确整改责任,注重谈话成效,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被谈话的领导干部须在两个月内,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写出说明,并列出具体计划。

五是程序细。 由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审计谈话内容和建议,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组织部门根据审定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审计谈话。审计谈话在审计报告形成后1 个月内实施。

目前,已组织对今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的 7名领导干部实施谈话。其中,市委组织部长亲自与2个单位的离任和现任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谈话,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落实要求。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增强了“一把手”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更加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整改,对解决屡审屡犯、新官不理旧账等审计顽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谭峰)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