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国企原副总经理忏悔书公布:羡慕有钱人的生活
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来自心灵深处的忏悔”专栏,公布了一篇为某国有大型企业原副总经理的忏悔书。
据了解,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忏悔书中,他写道:“我所任职的这家国企是家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近40亿元,因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大、效益差,企业面对沉重的债务,经营举步维艰。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我们企业进行改制,在企业改制处置资产的过程中,我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伙同他人置国家法律规定于不顾,非法占有国有资产,触犯了刑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山东纪委在评论中提到,广大党员干部应该保持思想上的坚定清醒、行动中的明智规范,作出正确的选择。要时时自警自省,不贪财、不攀比,用权有度,自觉拔除心中贪念的萌芽,不让侥幸心理有任何可乘之机,绝不用手中的权力钻规章制度的漏洞、干以权谋私的勾当,以高度的自律去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追求。
以下为忏悔书全文:
我叫XX,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所任职的这家国企是家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近40亿元,因产业结构不合理,投资大、效益差,企业面对沉重的债务,经营举步维艰。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我们企业进行改制,在企业改制处置资产的过程中,我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伙同他人置国家法律规定于不顾,非法占有国有资产,触犯了刑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回顾自己的工作历程,我从一个农民的孩子,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一步步成长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被授予“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曾经的辉煌已经离我远去,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深深地感到懊悔。参加工作几十年来,处处谨慎,特别是在物质利益和金钱利益下,更是严于律己。2001年集团公司决定投资2.5亿元,建设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由我负责,主要设备由国外进口。由于技术原因无法招标,只能进行谈判,虽然经过艰难的谈判,但2200万美元的进口设备价格,一直达不到我们的要求。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国外设备供应商找到我,让我答应他们的价格,可以从设备款中给我30万美元汇到香港的账户上。当时我的年收入仅5万元人民币,面对如此大的诱惑,我没有动心,断然拒绝,并提出更换供应商。最终我们还是以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价格,与这家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为企业节省投资200万美元。讲到这里,大家可能会问,既然如此廉洁,为什么还会因为贪污而被判刑呢?
2004年集团在对下属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我和集团其他高管一起,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由于心存侥幸心理,特别是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变化。在置身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没有用先进的思想,优秀的品质去占领自己的心灵世界,而是让一些不健康、腐朽的思想左右了自己,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忘记了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面对种种诱惑特别是金钱的威力,思想防线一点点崩溃,不知不觉中触犯了国家法律。当时我也想到,伴随着企业的发展,我从满头乌发变成头发花白,和同时的民营企业家相比,我付出的不比他们少,但生活不如他们潇洒,经济上不如他们富裕,心里产生了不平衡。当企业要改制的时候,自己也到了人生之秋,感到这次改制可能是最后一次补偿自己的机会。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但不去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反而与他人一起采取非法手段,侵占国有资产。尽管我在法律部门工作过,知道法律的严肃性,尽管我一生谨慎小心,但随着自己在企业不断取得成绩和职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