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不低于1.2万补贴

02.10.2015  14:25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2日电(记者袁军宝)允许“一址多照”、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山东近日出台关于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以“组合拳”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

  山东省提出,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一址多照”,支持个体工商户进入众创空间经营,允许其经营场所“席位注册”。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同时,山东将加大对创业的补助支持。山东省规定,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在减税支持方面,山东提出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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