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动力提升见成效 博山区空气良好率同比改善25.2%

14.09.2016  15:07

  为深入推进绿动力提升工程实施,博山区迅速行动,积极顺应广大群众新期待,强力抓好环保重点整治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力争在天蓝、地绿、水清、气爽上实现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动工435家,工程动工率94.2%,完成治理任务382项,工程完成率82.7%,环境空气良好天数为134天,良好率为57%,同比增加27天,良好率同比上升25.2%。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九个一律”新要求,区生态办印发了《关于对“九个一律”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实施方案》,对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区政府督查室与区生态办联合组成督导组,每周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单位任务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定期通报。经市督查组确认,我区57项整改任务中,已有54项按期整改完成,其他3项任务正在抓紧施工。

  落实“九个一律”工作要求以来,我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在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的同时,制定了区领导带班夜查制度,从6月3日起,每天由2名区领导带班,夜查人员由区环保、住建、公安、交通、市政园林、城管执法、煤管等部门抽调组成。夜查的重点为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网情况、土小企业关停取缔、过境路扬尘防治、建筑工地围挡设置等方面。截至7月底,区领导带班夜查企业累计280余家次,发现问题130余个,已经整改完成100余个。

  为切实推进全区绿动力提升工程进度,特别是提高生活源小锅炉清洁能源置换、燃煤(含煤气发生炉)企业污染治理开工率和完工率,区财政设立了全区生活源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和燃煤(含煤气发生炉)企业关停淘汰专项资金,对按期完成清洁能源替换任务的单位和关停淘汰燃煤(含煤气发生炉)企业进行专项补贴。对列入补贴范围的取暖、洗浴锅炉,依据关停及置换前锅炉吨位给予专项补贴。直接关停的,按关停前锅炉蒸吨数量给予3万元/蒸吨一次性补贴;采用电置换的,给予12万元/蒸吨一次性补贴;采用天然气置换的,给予7.5万元/蒸吨一次性补贴;采用生物质、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移动热源及其它清洁燃料置换的,给予4.5万元/蒸吨一次性能源置换补助。对列入补贴范围的茶水炉、馒头房加热炉具,依据关停及置换前茶水炉、加热炉具数量给予每台1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列入补贴范围,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关停及清洁能源置换任务的玻璃、板簧等行业使用煤气发生炉企业,依据关停和置换前煤气发生炉大小(直径)给予资金补助。对直径3米(含3米)以上的单、双段煤气发生炉,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直径2米(含2米)到3米之间的单、双段煤气发生炉,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直径2米以下的单、双段煤气发生炉,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于土煤气炉,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区环保分局联合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绿动力提升工程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