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戴“绿帽”选择隐忍:因情夫要看“房事”被激怒行凶

17.08.2016  00:37

  这两天,微博、微信被“王宝强离婚”一词刷屏,婚内出轨问题也再度引发全国关注。而近日,济南法院也判决一起婚内出轨引发的刑事案件:一35岁男子在妻子出轨后选择隐忍,结果妻子和其情夫变本加厉,不仅当着该男子的面亲热,情夫还要求观看男子与妻子的“房事”。一怒之下,该男子将情夫刺成重伤,近日其因故意杀人被一判刑。

  因被要求观看“房事”

  男子将情夫刺成重伤

  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左右,现年35岁的被告人唐某山与其妻子谷某共同经营农机维修门市部,被害人李某因到此修车与二人结识。此后,身为两个孩子母亲的谷某与开羊汤店的李某,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2013年,此事被谷某的丈夫唐某山发现,只有小学文化的唐某山保持沉默。谷某、李某继续维持不正当关系,甚至约定谷某每月到济南陪李某数日,李某拿出部分费用补偿谷某。

  2014年6月,唐某山与谷某一同到济南,住在李某经营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羊汤馆中,期间,李某亦与谷某发生性关系。2014年7月的一天,唐某山又陪同谷某来济南,再次一起住进李某经营的羊汤馆中。当晚23时许,李某在唐某山在场的情况下,与谷某发生性关系,并要求唐某山也与谷某发生性关系,唐某山不同意。

  次日凌晨1时许,想教训一下李某的唐某山手持随身携带的壁纸刀,来到李某身边,趁李某熟睡之际,用刀划割李某的颈部,李某因疼痛惊醒起身躲闪时,唐某山又用刀将李某的背部划伤。随后二人使用房间内的桌椅相互打斗,后李某就因疼痛不支倒地,期间谷某要求拨打120抢救李某,唐某山称李某已经死亡,没有必要拨打120电话,后唐某山用水冲洗了作案现场后逃离。随后,浑身是血的李某来到齐鲁医院岗亭门口,称自己被捅了,让警卫报警,后来被送医院救治。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明,李某左颈部有一10.5cm创口,颈背部有一24.0cm创口,右膝关节内侧有一18.5cm弧形创口,均为锐器伤,评定为重伤二级。

  被告人唐某山在逃跑的途中,被海拉尔铁路公安乘警抓获。被告人唐某山被抓获归案后,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李某9万元,被害人李某对唐某山表示谅解。

  本案审理过程中,辩护人辩称,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被告人是激愤犯罪,具有极大的偶然性,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官解析:

  案件为故意杀人,但属激情犯罪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济南历下法院刑庭副庭长、本案审判长孙静介绍,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唐某山辩称被害人李某让其与其妻子发生性关系,然后被害人要求在一边看,其不同意,感到非常生气,才有了想教训李某的想法。因为案发时屋里非常黑,其认为没有划到被害人。对此,法院对李某的不当行为认定为过错,但无论是唐某山在侦查机关的供述还是谷某的证言、李某的陈述均能证实李某当时身上有非常多的血,唐某山手持壁纸刀首先选择划割被害人的颈动脉,事后亦对谷某表示过可能李某已经不行了,并不同意谷某拨打120电话,显然是一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心理状态,上述观点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本案中被害人长期与唐某山的妻子保持不正当关系,不论唐某山是否默许,被害人的行为均是极不恰当的,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同时被告人唐某山的犯罪系初犯、偶犯,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李某某的伤情系重伤,本案系犯罪未遂,可对被告人唐某山减轻处罚,辩护人的上述观点成立,法院予以采纳;但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的观点不成立。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唐某山认罪态度好,对此,唐某山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拒不承认其犯罪行为,上述情节不能认定。综上,依照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济南历下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日前,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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