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全省经济转型升级

27.02.2015  16:52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明确了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逻辑下,需要以改革的视角和战略的思维统筹谋划,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科学理清低碳发展技术路径,认真把握低碳发展工作重点,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步伐。

一、深刻认识新常态下我省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同时也深刻分析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九个趋势性变化。特别从资源环境约束看,各地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倒逼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日趋紧迫。

(一)从国际上看,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使得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日俱增,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一些发达经济体纷纷实施“绿色新政”,研究确立新的发展模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强调发展目标的前提下,更加关注经济发展的低碳化,以期实现减排与发展的共赢。

(二)从全国看,自上而下的减碳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是全球能源消费大国、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人均排放已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同时也面临着污染加重、生态恶化的挑战,来自国际的减碳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1月份APEC会议期间提出我国到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为我国碳排放总量控制设定了“天花板”和“时间表”,自上而下减碳推进力度空前加大。去年以来国家密集推出碳平台、碳考核、碳交易等硬性任务,工作量大且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地方政府的工作压力骤增。

(三)从我省看,经济转型面临严峻的资源瓶颈制约。我省是全国头号温室气体排放大省,经济重化工特征突出、高碳化特点明显。据统计,我省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排放占到了总排放量的78%,水泥、己二酸、钢铁、石灰、铝等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占到了17%。“十二五”以来,全省年平均碳排放增量达到4900万吨,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在“十三五”期间还将呈刚性增长。如何在国家“十三五”实施碳排放和能源消费“双总量”控制的硬约束下,推动全省经济低碳化转型升级,成为我省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二、科学理清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路径

面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常态,作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综合改革的主管部门,我委需要以改革的视角和战略的思维统筹谋划,强化对生态制度建设的政策研究,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建言献策,不断把“生态山东”建设引向深入。

(一)牢固贯穿“生态文明”这一发展理念。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动转型发展为主线,牢固贯穿“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在定位布局上研究构筑生态文明制度框架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低碳发展、新型城镇化“四位一体”的新格局,在结构调整上加快构建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延伸拓展上真正把低碳建设融入到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和全过程,带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紧紧把握两大工作重点。一是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建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实施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期间开展2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二是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坚决淘汰一批小火电机组和小矿井,有序实施“煤改气”,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压减2000万吨。优先支持达到超低近“”排放标准的煤电机组,进一步提高高效、环保煤电机组比重。安全发展核电,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发,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总量和比重。推进内蒙古锡盟、上海庙以及陕北榆横等3条“外电入鲁”通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山东天然气供应量,尽快改善我省能源结构。

(三)认真做好三篇“结合”文章。一是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以转型发展促节能减碳。把农业规模化经营作为推动节能降碳的有效方式,把工业改造提升作为促进节能降碳的突出环节,把服务业作为促进节能降碳的重要推动力,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作为推动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产业转型升级,低碳发展。二是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低碳城镇建设。研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城镇规划和建设指标体系,促进城镇生活方式、运营管理、楼宇建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低碳化。三是与生态山东建设结合,做到与大气污染防治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将大气污染防治侧重点由末端治理向前端控制治理延伸,统筹开展碳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低碳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紧密结合。

(四)切实抓好四个方面延伸。一是推动低碳发展向科技创新延伸。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部门等共同参与的绿色低碳创新联盟。围绕新能源、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碳汇产业和生态建设等领域,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低碳关键共性技术。二是推动低碳发展向深化改革延伸。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健全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现代环境产权制度。加快构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体系,支持开展低碳试点工作。三是推动低碳发展向开放合作延伸。积极引进国外成熟的绿色低碳技术,加快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抓住国家启动环渤海经济区规划建设的机遇,主动推进与区域内各省市的合作,努力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绿色低碳发展。四是推动低碳发展向全民共建延伸。继续组织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让节约成为社会时尚,把节约作为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促使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明确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重点

推动全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是一篇大文章,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作为经济发展和综合改革的主管部门,全省发改系统需要进一步增强绿色低碳转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创新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明确业务重点,打造工作亮点。

(一)研究开展低碳发展试点。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迫切要求。目前,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海南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10个省(市),以及包括我省青岛在内的32个市已陆续获批国家低碳省市试点,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省(市)获批开展碳交易试点,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大势所趋。结合我省发展实际,下一步工作中应把握以下两个重点。一是搭建碳平台,通过政府之手把口袋里的生产力掏出来。以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社区创建和低碳产业发展为抓手,大力推进多层次、宽领域的低碳试点建设,加快形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二是培育碳市场,通过市场之手让口袋之外的生产力活起来。根据国家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体系、碳排放权分配机制创新研究,加快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发挥市场在碳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碳市场建设引领节能量、排污权交易开展。

(二)研究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2014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明确淄博、临沂两市正式入选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将对我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同时,国家正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预计近期将很快出台。为充分发挥政策示范带动效应,可以考虑结合我省实际,选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禀赋、不同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市县,研究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探索实践经验,提炼推广模式,以点带面地推广生态文明建设。

(三)推动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开展生态补偿既是加快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也是推动生态山东建设的重要抓手。我省作为全国生态大省,近年来大力实施生态省、生态山东建设,在流域、海洋、湿地、森林、矿产资源开发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领域,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国家发改委正牵头制定有关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结合国家政策导向,考虑重点研究三个领域的生态补偿工作:一是考虑我省承担南水北调东线主干工程的实际,在南四湖流域开展流域和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二是考虑我省济宁、枣庄等资源型城市采煤塌陷地问题,在该区域建立土地复垦示范区,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试点;三是考虑在黄三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

(四)研究开展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试点。山东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型城市众多,其转型发展事关山东经济升级版的打造。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我省有7个地级市、7个县(市、区)列入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名单,人口、面积、GDP、财政分别占到了全省的40.89%、41.56%、41.05%、32.22%。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问题应尽早上升为全省重点发展战略予以关注,可以考虑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我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总体战略及相关配套措施,统筹考虑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再生型等各类资源型城市低碳转型发展问题。(环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