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种罂粟苗当菜吃被刑拘 老农种罂粟三千株获刑五年

05.04.2016  15:55

  本报菏泽4月4日讯(记者赵念东通讯员张琰)听说 罂粟 苗做菜不仅好吃还有保健作用,东明一女子在自家院中种植罂粟苗2275棵。目前,全部罂粟苗已被警方当场铲除,女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东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种植较大量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可获刑。

  3月30日9时许,东明县公安局陆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村李某家院墙外发现有罂粟苗,随即进院清查,发现院内有大片罂粟苗。在当地村委会的见证下,民警当场铲除罂粟苗2275棵,其大苗高约18厘米,小苗仅高约6厘米。

  经讯问得知,今年春节前夕,该院主人李某从其婆婆(已去世)处索要三颗罂粟果,在其堂屋西侧土地处撒下种子,种子发芽后,又将幼苗移栽到院子内和外围墙根处。李某称种植的目的是听说罂粟苗做菜不仅好吃还有保健作用。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老农种罂粟三千株 获刑 五年

  本报菏泽4月4日讯(记者邢孟通讯员周广伟)听说罂粟苗美味可口,菏泽巨野一名老农便在自家田地里种植了大片罂粟,结果还没来得及吃,就被民警找上门来。近日,这位老农被巨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 毒品原植物 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年近六旬的王老汉是巨野县田桥镇一名普通农民,听说罂粟苗美味可口,2014年9月,他就在自家村西的苹果园内种植了一片罂粟苗,并悉心照料。冬去春来,罂粟生长蔓延得很快。眼看就可以享受“美味”了,王老汉还没来得及收获,结果被民警找上门来。原来,有群众认出了这是国家禁止种植的罂粟,遂报了警。

  2015年3月18日,经巨野县田桥派出所民警及县公安局刑警现场清点,王老汉种植在苹果园内的罂粟共计3140株。随后,民警对这些罂粟原植物进行了铲除、销毁,虽然王老汉辩称他种植罂粟是为了做菜吃,但仍被依法逮捕。

  日前,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老汉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罂粟而非法种植,且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念其配合公安机关全部铲除罂粟,归案后,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犯罪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日前,法院判处王老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罂粟的保健药用价值被以讹传讹扩大

  据民警介绍,罂粟确实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因它是毒品原植物而被严禁种植,即使种植一株也属违法。

  而在民间,罂粟苗的保健药用价值被人以讹传讹地扩大,致使群众时有种植。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原植物,与大麻、古柯并称三大毒品原植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