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青岛玄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06.05.2016  14:26

  青岛玄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鲁网文〔2012〕0832-010号)到期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换证,在我厅下达的限期公告到期后,该公司仍未申请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做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函〔2014〕45号)、《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2015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市函〔2015〕94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鲁网文〔2012〕0832-010号)。

  特此公告。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