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通报11月环境违法案件 18家企业被立案处罚

17.12.2014  16:45
  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唐丽丽 通讯员 孟甜 王小燕) 15日, 罗庄 环保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1月份 环境违法案件 立案查处及排污费征缴情况,共有18家企业被立案处罚,罚款总额共计81万元。同时,征收排污费共计951.0622万元。

  今后,罗庄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罚,绝不手软。

  1、罗庄街道罗庄区鼎康餐具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2、傅庄街道临沂和力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未补办。

  3、傅庄街道临沂市罗庄区豪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4、傅庄街道临沂市正磊新型建材厂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5、傅庄街道临沂东成墙材有限公司擅自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6、傅庄街道临沂罗城墙材有限公司擅自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7、傅庄街道临沂市华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擅自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8、册山街道临沂市贵祥新型墙材厂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9、册山街道临沂聚财新型建材厂擅自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10、高都街道临沂市峰涛建材厂擅自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11、褚墩镇临沂市罗庄区振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12、褚墩镇临沂文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13、褚墩镇临沂市罗庄区振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14、褚墩镇临沂德兴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15、褚墩镇临沂市松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16、褚墩镇临沂市希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擅自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17、黄山镇临沂市罗庄区奥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擅自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18、黄山镇临沂丰宝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