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让广大城乡群众扎扎实实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成果

30.11.2015  11:10

  近日,来自全省各地的20个曲艺类节目、22个戏剧节目在济南汇演,这些来自基层群众的文艺新创作作品,将筛选出优秀节目代表山东角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目前,这些文艺作品在文化馆专业指导下经过打磨提升后,正组织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等举行“文化惠民”展演。此项“根植于群众,服务于群众”的文化惠民行动,成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又一处精彩的风景。

  近年来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在筹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期间,投入249亿元建设了一批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健全了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十艺节”后并保持每年持续投入60亿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如今,从城市到基层,吸引众多群众参与其中的图书馆、博物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成为了城市和基层最引人注目的标志。

  除了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保障也在日趋完善。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总体要求。今年6月,我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建设目标。在此基础上,融入山东特色来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实施意见》包括意见和实施标准两个部分,翻看《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包括具体指标和标准实施两部分。一是具体指标,包括“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经费人员”,共47条。二是标准实施,主要就标准执行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包括意见、标准贯彻实施时间、各市任务要求、各级政府经费分担方式、督查评价机制等。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00次,公共博物馆、美术馆举办公益性公共教育互动每年分别不少于12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配备有编制人员1—2人,规模较大的适当增加……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发现很多标准在结合山东实际的情况下,略高于国家标准。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要求、文化服务的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近日,山东省吕剧院携《姊妹易嫁》等吕剧经典剧目来到日照市东港区后村镇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化惠民演出。在演出开始前,东港区阳光吕剧团的业余演员们和乐队的演奏员们利用演出前的时间与山东省吕剧院副院长焦黎一起探讨吕剧表演艺术。演出开始后,附近村镇有3000多人前来观看演出,广场的拐角处也都是观看演出的村民。“今晚是省吕剧院的来演出,一定很好,咱们快找个好位置看戏”“你别说,这省吕剧院演的戏就是好看。”观众的评价彰显了“文化惠民”的成功。

  如此,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开展“文化惠民”,将高品质的文艺活动送到基层去,是协调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一项有益探索。据了解,今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省级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500场,使广大城乡群众能够实实在在地欣赏到高水平文艺院团的精彩演出,扎扎实实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成果。

  在风光秀丽的济南大明湖畔,山东省图书馆大明湖分馆“尼山书院”坐落其侧,在游人如织的喧闹中辟出了一片静谧。从分馆的明伦堂、“奎虚书藏”楼时不时传出孩童背诵论语的声音、传出学者讲座的朗朗声、传出非遗展示引起的惊叹声。近年来,尼山书院在大明湖畔生根、繁茂,吸引众多慕名前来学习的普通人。去年以来,我省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推进“图书馆+书院”模式的尼山书院建设,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最亮的“山东特色”。按照计划,将在全省150多个公共图书馆建成“尼山书院”,在部分图书馆分馆、企业图书馆、民办图书馆中建设“尼山书院”。到“十三五”末,全省尼山书院联盟建立健全、运行规范,突出山东孔子故乡独有的特色与优势,形成全国乃至国际知名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品牌。将尼山书院文化品牌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是服务群众的惠民之举,也是实现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