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近百年死亡证明该咋开?

31.12.2015  10:33

  市民张翼(化名)打算为父母的一套房改房办理过户时,被要求开具爷爷和奶奶的死亡证明,“老人家都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外地去世,相关信息都无从查询,上哪开证明去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相关证明难以开具,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院走继承程序。

  ●市民说法●

  张翼告诉记者,这套房改房当初是用父母的工龄购买,父亲于2000年去世,现在母亲年事已高,打算出售这套房子用以养老,需要先将父亲那部分房产继承到母亲名下,“到历城区公证处咨询时,对方要求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关系证明、父母有几个子女的证明等等,这些材料都好说,但是还需要开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这太让人头疼了。”

  “我们连面也没见过,而且爷爷奶奶很久之前就去世了。”张翼表示,自己的爷爷和奶奶分别于1940年、1930年前后过世,“当时他们都在曲阜,后来我的父亲才来到济南落户,所以他们的档案资料都没有地方查询。”

  张翼同时表示,除上述证明外,公证处还需要一份材料,证明父亲去世后,母亲没有再婚,“父母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结的婚,结婚证现在也找不到了,这个证明也不知道去哪儿开具。”

  ●部门回应●

  3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历城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要联系具体办理业务的公证员,但是对方今天外出开会,无法予以答复。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一般遇到死亡证明比较难开的情况,可以找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来出具,当事人仍无法开具的话,也可以换一种方式进行继承,“除了公证处,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继承,走一个诉讼的程序。”

  该工作人员表示,届时法院可以向有继承权的人核实情况,而对于母亲没有再婚的证明,可以找对家庭情况熟悉的人作证,“一般来讲,到场的人承担的责任比较大,所以一般不会做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