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提高农民工参保意识 年底参保须达17.5万人

20.08.2015  08:13

  农民工外出打工,挣了钱一般拿回家,而一旦遇到事故,自己却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此时,用工单位往往以无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劳动关系,让很多农民工受累、受伤更受气,若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参保工伤保险,那么,至少农民工受伤后不至于再受气。为此,今年市政协委员张明华提交了《关于有效解决农民工工伤问题的建议》,以期推动农民工参保工伤保险的进程。对此,聊城市人社局在答复中表示,正在积极推动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征缴,年末,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30%以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须达到17.5万人。

  张明华在提案中说,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民不断从农村涌向城市,形成了周期性的“民工潮”。但由于制度政策以及历史遗留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民工往往承担着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却无法得到与城市工人同等的待遇。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条件恶劣,工伤事故也频频发生,聊城本地新闻媒体曾经报道了多起农民工因工受伤,却无法得到赔偿的案例。那些案例,有很大一部分都发生在建筑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遭遇高空坠落等危险和事故,受伤甚至死亡。不过,事故之后,为了获得赔偿,农民工往往都会经历一个漫长而艰辛的等待过程,且最后结果未必尽如人意。

  为此,张明华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民工的扶持力度,高度重视农民工因工受伤问题。以制度的形式,对农民工工伤问题做出规定,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照章办事,依规而行。让农民工得到更多的保障,比如设立农民工工伤基金,一旦发生工伤纠纷,在未得到赔偿以前,可以先行以基金赔付,缓解农民工的困难。

  聊城市人社局在答复这份提案时表示,原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8月2日制订下发了《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对用人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待遇支付、投诉举报等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聊城市人社局下发的《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任务分解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提高农民工参保率的要求。今年年末,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30%以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7.5万人。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优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给付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推动建筑、制造和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加入工伤保险大军。

  据了解,截至2015年5月,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46.9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16.2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属于参保企业在职职工的,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为提高全市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面,做好扩面征缴,狠抓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审计,摸清欠费企业底数,细化清欠措施,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欠费“颗粒归仓”。加大社会保险法执法力度,严格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对恶意欠费的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