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广电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冷建云终审获刑19年

13.09.2015  11:05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了解到,近日,由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由青岛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胶州市广播电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冷建云挪用公款、受贿、贪污一案,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驳回被告冷建云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2月26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冷建云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