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反腐论述里引用的古典名句:规矩篇

16.06.2015  15:48

  【学习路上按】今年年初,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在全国出版发行。全书共分9个专题,收入216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4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书中指出,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梳理书中内容发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中多处引经据典,生动传神,寓意深邃,极具启迪意义。据此,本网特别推出“习近平反腐论述里引用的古典名句”系列策划,从违纪篇、规矩篇、正风篇、修身篇等方面,旨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败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精髓。本期,让我们聚焦“规矩”一词。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 原文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

  ■ 典出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 能平治天下。”

  ——《孟子·离娄上》

  ■ 释义

  即使有离娄那样好的视力,公输子那样好的技巧,如果不用圆规和曲尺,也不能准确地画出方形和圆形。这句话告诫我们: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因为世间万物必须有一条基础的准绳,有所规限,方可有始有终。

  “规矩”二字笔画不多,但对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能否自觉遵奉党内规矩为人生戒律,努力把规矩真正写在心里,又岂可说是一件易事。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全面从严治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进,为恶者日止。”

  ■ 原文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进,为恶者日止。”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真反腐败不仅不会亡党,而且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更加坚强、更有力量。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 典出

  周主将视学,以太傅燕国公于谨为三老。谨上表固辞,不许,仍赐以延年杖。戊午,帝幸太学。谨入门,帝迎拜于门屏之间,谨答拜。有司设三老席于中楹,南向。太师护升阶,设几,谨升席,南面凭几而坐。大司马豆卢宁升阶,正舄。帝升阶,立于斧之前,西面。有司进馔,帝跪设酱豆,亲为之袒割。谨食毕,帝亲跪授爵以。有司撤讫,帝北面立而访道。谨起,立于席后,对曰:“木受绳则正,后从谏则圣。明王虚心纳谏以知得失,天下乃安。”又曰:“去食去兵,信不可去;愿陛下守信勿失。”又曰:“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进,为恶者日止。”又曰:“言行者,立身之基,愿陛下三思而言,九虑而行,勿使有过。天子之过,如日月之食,人莫不知,愿陛下慎之。”帝再拜受言,谨答拜。礼成而出。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

  ■ 释义

  有功必赏,有罪必罚,那么做好事的人会一天比一天多,做坏事的人会一天比一天少。我们都知道,唱红脸易唱黑脸难。一些单位执纪不严、违纪不究,一个重要原因是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患得患失,腰杆子不硬,这种担心和顾虑,貌似为集体着想,为全局考量,其实却经不起推敲。严纪峻法表面看来不讲情面,实际上不近人情反有情。对于干部本人来说,“严是爱,松是害”,保持严治深纠的高压态势,也是一种警示和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