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基层"微腐败" 2016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以下干部39.4万人

08.02.2017  06:09

  “2016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增长12%。”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据。增长的数据,从一个方面体现了过去一年严查基层“微腐败”的力度,也表明了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为此,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时再次强调,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金鸡报晓,新春来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闻鸡起舞,撸起袖子、挥动利剑,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中央纪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去年一年,对问题反映集中的21个县市旗、164个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对40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压实责任,唤醒担当,有力推动了对基层“微腐败”的治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样没有完成时。基层“微腐败”造成的是“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15年7月至2016年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栏目共分18批次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47起。其中,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领域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甚至在群众的“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党群干群间的疏离与隔阂。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党中央始终把“人民至上”视作不渝的初心,把治理基层“微腐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面。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要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等等。这些要求直击基层治理的痛点,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传递了不断加大治理基层“微腐败”力度的强烈信号。

  治理基层“微腐败”,不能搞运动、一阵风,必须落细落小,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要把治理工作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在打好突击战的同时,也要打赢攻坚战。例如,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梳理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限期督办,对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结合推进精准扶贫,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要揪出那些胆敢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在群众身上“拔毛吸血”的人,清除死角,形成震慑。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身边乱飞的“苍蝇”看得准、恨得深。治理基层“微腐败”,必须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使人民群众亲历治理“微腐败”的实践,让千家万户切实感受风清气正带来的获得感。(完颜平)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