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四项措施强化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生产安全

23.12.2014  16:29

  一、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等领域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方案,重点排查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用药、用肥情况,是否有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是否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二是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排查行动,采取面上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乡镇沼气维管人员对自己所服务辖区内沼气池进行沼气安全面上大排查,并对农户进行沼气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现场指导和培训;针对农村沼气服务网点项目、养殖小区(场)沼气工程及户用沼气池利用率较多的村开展重点排查。

  二、扎实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元旦、春节期间,蔬菜需求量加大,为杜绝问题蔬菜上市,农业部门加大蔬菜残留检测工作力度,制定第四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方案,计划抽检蔬菜样品120个,重点抽检黄瓜、西红柿、芹菜、韭菜、豆角、芸豆、辣椒等蔬菜品种。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结合当前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实施,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等安全生产技术和科学消费观念的宣传,大力宣传“三品一标”等优质农产品品牌,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切实增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安全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对各类信息动态进行监测预警。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