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来“苹果”收到空盒 青岛市民遭申通快递“踢皮球”

30.12.2014  18:01

   半岛都市报12月29日讯 (记者 王洪智) 23日朋友从四川快递一苹果手机到青岛,26日收货后却发现包裹内的手机不翼而飞。近日,市民骆先生就碰上了这样一件蹊跷事,但寻求赔偿遭遇了“踢皮球”。

  “朋友从四川用申通快递往青岛寄了一部手机,却只收到空盒子,拒绝签收后,一直没有处理结果。”近日,市民骆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手机是12月23日从四川甘孜州孔玉乡申通网点发往青岛的,12月26日申通快递泉州路分部的快递员将其送给骆先生,骆先生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开包裹,却发现手机不见了。“我朋友亲眼看着手机被放进包裹,而我拿到包裹后,也是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的,手机丢失的责任肯定在快递公司。”骆先生说。

  12月29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申通快递四川甘孜州孔玉乡网点和青岛泉州路分部。“手机是寄件人12月22日送来的,现场就把手机包起来了,但是发货是在第二天。”申通快递四川甘孜州孔玉乡网点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无责任,具体问题可咨询申通快递泉州路分部。对此,申通快递泉州路分部的工作人员称,若手机在快递途中丢失,需从孔玉乡网点开始,按投递流程一环环地检查,“这样也要一周至半个月后才有结果。”12月29日下午,记者从四川孔玉乡申通网点获悉此事已开始调查。

  对此,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同时,张律师提醒市民,价格昂贵的物品应进行保价,在收件时仔细检查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