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建立清真食品季度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25.03.2015  22:02
 

为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管,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荣成市民宗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清真食品季度检查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主要是清真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清真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及清真拉面馆等;检查内容是:清真食品生产、采购、储存等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担任;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标准,从外地购进的原料是持有符合清真标准的有效证明;生产产品是否有明显清真标志,生产经营场地和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清真条件;牌匾及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清真习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综合性经营场所销售的清真食品是否与清真禁忌食品混放等。对检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经营者,严格按照《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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