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获得“2012-2014年度县级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9.11.2014  15:17

在近日召开的烟台市森林防火工作表彰会议上,莱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被评为“2012-2014年度县级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有2个镇被评为镇级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11名同志分别被评为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护林员和优秀森林消防员。

 

2012-2014年度,莱阳市认真贯彻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严控野外火源管理,注重防火设施建设,多措并举,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有力地保护了全市的林木资源。

 

一是高位推动,狠抓责任落实。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将森林防火上升到政治层面,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从市到镇,党政“一把手”都亲自安排部署,带头督查。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坚持正面教育与典型案例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森林防火进千家万户活动,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眼入脑、入耳入心。

 

三是惩教并举,严控野外火源。按照打防结合、惩教并举的原则,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火源管理的同时,全市重点镇街成立了由派出所民警、机关干部和村委成员组成的执法巡逻小分队,配合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了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有效地治理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是加大投入,提升防控能力。逐年加大投入,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物资器材、防火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市镇两级财政一次性投入550余万元,夯实了防火基础,提升了防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