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探索行刑衔接机制建设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14.03.2015  00:38

      2014年以来,为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开展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建设。

      一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2014年5月,我局率先与市公安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济南市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食品药品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和公安机关各自职能优势,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体系,形成防范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切实提高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的发生。

      二是畅通信息交流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随时沟通、分析、商讨双方掌握的线索、信息;每季度进行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做好情报信息的会商和研讨。

      三是建立联动执法办公室。2013年7月,我局稽查支队与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达成《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专项行动协作协议》,济南公安在支队设立了“协作联动室”,及时汇总、掌握食品药品违法活动的情况。一年多来,联动执法办公室运行良好,多次筹备、组织双方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统一协调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四是双方合作硕果累累。2014年5月,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成功开展了打击美容诊所销售假药非法经营医疗器械集中行动,连续端掉9处藏身居民楼的美容美体黑窝点,查获肉毒素、美白针、玻尿酸等一批假药和无证医疗器械,抓获嫌疑人25人,对9人追究刑事责任。6月,支队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进行联合稽查行动,捣毁一处“毒豆芽”生产黑窝点,当场查获当场查扣有毒绿豆芽成品、半成品1950公斤,累计销售货值达60余万元。全年我局共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7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3件,并对相关案件线索做到深挖细查、严惩重罚。全年共向公安部门出具食品涉罪案件认定函3份,出具假药认定函40件,涉及105种产品,有力促进了公安部门对食品药品涉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检打联动机制,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力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处于法律的高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