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获燃煤锅炉取缔改造补偿金78万

22.10.2015  09:08

  根据《关于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示的通知》(临财建指[2015]84号),莒南县获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奖补资金78万元。 

  今年以来,莒南县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燃煤锅炉清理、取缔指示要求,将燃煤锅炉整治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并将此项工作列为2015年度全县十大民生事实之一。为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燃煤整治方案,成立了经信部门为牵头单位,环保、质检等为成员任务单位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坚持排查与整治并重,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个取缔、改造一个的整治原则,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和“复查”活动,严厉打击处罚“死灰复燃”、“停而不拆”等问题。全面完成了建成区54台10吨/小时及以下承压燃煤锅炉,40台10吨/小时及以下常压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工作。下一步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取缔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排查整治范围。 

  另据了解,此次获得的78万补偿金将经有关单位协商,报县政府批准后,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相关方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