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12.09.2017  14:53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 通讯员许传周莒县报道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山东省莒县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莒县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网格排查、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分类整治;严格标准、限期到位”的原则,要求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动,摸清底数,依法整治取缔全县现有“散乱污”企业。对无相关审批手续,向大气、水、土壤排放污染物的;手续完备但超标排污、私设暗管渗坑排污、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等企业,要求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取缔任务。

  截至目前,莒县已拆除取缔197家,完成整改2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