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三个坚持”积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27.02.2015  13:07

 

近年来,莘县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一、坚持突出重点,稳妥有序推广 莘县结合实际,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近年来,县财政投入3949万元,首先在城区道路保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校园安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业与创业培训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 二、坚持规范操作,完善购买程序 莘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程序规定,建立了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组织采购、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经费兑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的开展工作。 三、坚持政策衔接,注重建章立制 莘县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