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朝城镇修订村规民约 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13.05.2015  17:15

  近期,莘县朝城镇党委、政府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作为强化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截至目前,该镇已有68个村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60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修订工作方案,明确村规民约修订内容、要求,统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议程,压实各级责任。抽调计生专干、管区书记成立工作小组,划片帮包指导各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确保《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修订合法、合情、合理,确保各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集中培训,《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领导小组成员、村两委干部、计生协会会长及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全部参加,重点培训依法行政、村规民约修订环节、程序、内容及注意事项,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镇调频广播及莘县电视台播放32期,出动宣传车36次,粉刷标语500余条,张贴标语10000余幅,发放宣传折页15000余份,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 

   三是严格修订程序。 突出合法性、导向性、民主性原则,合理制定工作操作流程。由村民代表推选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起草修订草稿;由村民代表对村规民约的草稿逐条讨论,形成讨论稿;起草小组对讨论稿进行编辑打印,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初稿;初稿形成后报镇计生协会审核备案,并报司法部门审核把关,确保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村民大会上对村规民约的初稿进行公开表决,通过后形成正式稿;依据村规民约正式稿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四是明确计划生育村规民约重点内容。 把按时参加虹膜查体、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员孕前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接受孕情跟踪服务、生育一孩后及时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后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外出流动人口接受计生管理、不实施“两非”行为等8项计划生育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违约责任的追究,明确对违约人员的处理处罚标准,确保村规民约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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