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成效显著

12.04.2016  09:37

莱芜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是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4.5亩,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批复总投资5.74亿元。截止2015年11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95亿元,占全部投资的86%,全部工程预计2016年7月竣工。根据莱芜市政府安排,该市审计局自2012年10月起对市医院扩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跟踪审计过程中,通过监督、督促、建议等职责履行,累计提出审计建议63条,降低工程造价5020万元;纠正不合理事项78项,节约建设资金3050万元。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资,对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以监督程序执行为切入点,确保规范建设

一是督促健全制度,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规范实施。项目建设之初,督促建设单位制定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招标文件及控制价审核办法》等制度办法,使项目建设有了制度保障。

二是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实施招投标。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法规,对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重要设备、设计、监理等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标,做到了应招尽招,累计招标27次,招标额4.37亿元;监督建设单位从严编制招标文件,严格审查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对发现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编制说明不妥当、项目遗漏、价格偏高等问题,及时纠正,累计审核控制价4.8亿元,核减5000万元,使价格趋于合理,避免了中标价虚高问题的发生;督促建设单位实施标后复核,对审核发现的预中标单位随意调减暂估价款、业绩造假、投标承诺矛盾、质量检测文件不符等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等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取消了包括总承包在内的4家投标单位的预中标资格,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监督合同签订,将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方的承诺都落实到合同条款中,避免中标后改变付款条件、提高计价标准等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问题发生。

三是监督合同执行,确保严格履约。通过跟踪审核合同的履约情况,对发现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等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的履约保函不到位、工期拖延等问题,及时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或限期整改。根据审计建议已向违约单位发出律师函7份,处罚通知单23次,确保了合同履约到位。

二、以督促把好“三关”为重点,保证工程质量

一是监督建设单位把好材料进场关。督促建设单位执行《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对拟进场材料设备及时进行样品比对和参数对照,确保材料质量,共发现空调主机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弱电线材与招标规定不符等问题12批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了处理,避免了以次充好。

二是监督建设单位把好隐蔽工程关。审计人员对隐蔽工程施工验收加大监督力度,对基础开挖、钢筋配置、各类管线的预留预埋、外墙龙骨的敷设等隐蔽工程进行了不定期抽查,通过拍照留存证据,一方面确保了隐蔽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也为隐蔽工程量的后续审计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三是监督建设单位把好工程变更关。工程变更事关质量安全和造价控制,审计中通过审计建议的方式,严格控制变更发生,先后否决了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屋面防水、改变外窗开启形式、更换幕墙型材断面、改变装修做法等变更32项,确保按图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三、督促落实审计合理化建议,节约工程投资

一是针对空调工程中数字式分体化能量回收机组设置过多,但实际使用极少且造价较高的问题,提出减少配置数量的建议,建议去掉部分数字式分体化能量回收机组,改为成熟通用的一体化新风机组,减少投资150万元。

二是针对干式非晶硅变压器可靠性还未经市场检验,且价格偏高的实际,建议采用普通硅钢变压器,以确保用电的可靠行,同时降低造价230万元。

三是消防工程供水管道设计为内外涂塑管,其防腐性能虽好,但需定尺生产,施工困难,且价格偏高,建议变更为市场上较为普遍的内衬镀锌管,变更后的管道有利于施工,减少造价25万元。

四是针对建筑市场存在“高估冒算”现象,建议把好工程结算关。通过对已完工的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室内抹灰等工程结算审核,核减850万元(提报结算值1.53亿元)。(孔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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