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多措并举深入实施“法治莱芜建设推进行动”

24.08.2016  15:12

 

      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认真履行普法牵头部门职能,深入实施“法治莱芜建设推进行动”,积极推动普法宣传全覆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深化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联合法院、检察院等10余家单位,分别在办公楼前或超市门口设立宪法宣传咨询站点,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LED宣传车等载体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的氛围。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分别设置宣传咨询站,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举报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集中宣传《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是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联合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加大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市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实践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村(社区)书记、主任法治培训工作,组织知名律师和法律专家讲解宪法和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以“百名律师包千村”行动为载体,发动包村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为村(居)民开展案例普法活动,今年已举办讲座800余场次。
      三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动员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系列法治文艺节目演出活动,并从中选拔一批高质量文艺节目,参加全市法治文艺节目汇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市级红土河法治文化园、钢城区法治文化园二期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结合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村(社区)设置法德讲堂、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图书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报刊。进一步创新媒体普法形式,筹划在莱芜电视台、莱芜电台、《莱芜日报》《鲁中晨刊》等新闻媒体开设“以案说法”栏目,同时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设立“以案说法”专栏(窗口),充分发挥媒体普法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服务性强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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