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多举措盘活存量资金

03.07.2015  16:17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对部门项目资金,除转移支付和跨部门安排的支出外,本级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具体部门,减少财政预留资金和二次分配资金。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做到序时进度与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对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三是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强化国库资金管理,加强专户结余资金、暂存暂付款项清理,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全面摸清各乡镇、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将资金统一缴入国库,统筹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四是注重绩效评价。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力度,突出对专项资金、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进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全面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是加强法治建设。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切实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完善单位内部预算工作流程,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大财政政策执行过程监督力度,立足财政管理,着眼财政活动全过程,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财政法治监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