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莱城区积极推进村史展室建设

05.08.2015  15:12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建设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造群众忆古思今、自我教育、凝心励志的“精神家园”。莱芜市莱城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关于实施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的有关精神和市关于加强村史展室建设的要求,深入谋划,强化措施,大力推进村史展室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确建设原则,稳步实施推进

  为抓好村史展室建设,莱城区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建设方案,明确规定,村史展室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重点推进、全面展开的原则,将村史展室建设工作整体纳入全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村(社区)历史文化展示场馆,主要展示当地现状概况、历史沿革、风土人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历史文化资源。

  全区村史展室建设按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先行试点村建设阶段(2015年8月31日前)。主要抓好全区13个先行试点村(社区)村史展室建设工作,建设方案要经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新局把关后建设。第二阶段为重点村建设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主要抓好全区30个村(社区)村史展室建设工作。第三阶段为全面展开阶段(2016年-2017年底)。在试点先行村和重点村建设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铺开全区基层村(社区)村史展室建设工作,2016年年底全区50%的村(社区)建成村史展室,2017年年底所有村(社区)建成村史展室。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

  二是制定建设标准,明确展示内容

  村史展室采取图片文字资料展示、实物展示、场景复原、沙盘展示、模拟体验、音视频播映等多种展示展览模式,做到“一村一色”、“一室一品”,通过村史村情和历史文化展示,留得住乡愁、留得住记忆,打造群众忆古思今、自我教育、凝心励志的“精神家园”,增强群众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搭建载体。

  1、场所面积要求:村史展室原则上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本着一室多用的原则建设,有条件的也可单设场馆。村居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同时建有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村史展室用房面积至少要达到60平米以上,保证照明光线良好、干燥、通风,统一制挂“XX村村史展室”牌匾。要整合文化、党史、民政、档案、史志等部门的文化资源,统筹运用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对展览场所进行科学设计、统一规划,要有展板和陈列架,一室多用的要专辟陈列区域,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可在村(社区)文化长廊、宣传橱窗布展,为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打造重要平台。

  2、布展内容要求:村史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有形部分,如村容风貌、地方名人、村规民约、村落中的古建筑、老旧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二是无形部分,如村情村史、风俗民情、历史荣誉、历史文化、历史故事、优良传统文化,革命斗争、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成果,地方戏曲、民间歌舞、乡村音乐、民间美术、特色工艺以及能反映当地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的诗词、各地乡村志书、碑刻、牌匾、族谱家训典籍、传承的传统建造技术、手工艺的工匠等。特色内容可根据各村历史文化特色进行挖掘、整理、提炼,如民俗文化、历史事件、典型人物等。

  3、展陈形式要求:采取图片、文字与实物有机结合,有条件的村可借助多媒体等高科技手段,制作音频、PPT展示片或电视专题片,增强视听行、观赏性。创新布展陈列形式,可利用村史内涵和具有历史厚重感的道具,将陈列品有规律地摆设、展示。鼓励有条件的村编撰村史村志。

  三、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为确保村史展室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帮扶、社会参与、村民自建”的多元投入机制。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建设进度快、质量高、发挥作用好的给予奖励。镇(街道)专门安排资金,用于村史展室建设工作。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展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村结对共建工作,鼓励村民自觉出工、出力,开展捐资、捐赠实物等活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村史展室是满足群众文化需要的惠民工程,是构筑群众精神家园的灵魂工程,目的是提升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挥文化对人的精神抚慰作用和凝聚作用,也是文化强区的重要基石。区要求,各镇(街道)要把村史展室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和乡村记忆工程建设的重要措施,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健全队伍,管用结合。着力加强对村史展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基层文化骨干的培养,搞好“传、帮、带”,培养乡村文化活动积极分子,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的素质,管好、用好基层村史展室。展室可聘请老党员、老教师、大学生村官、乡土文化骨干等文化志愿者兼任讲解员,村民自主参观,激发建设美丽乡村的热情。节庆日期间,还可集中开展专题活动,邀请党史方志专家、当地革命老兵等举办讲座,组织本村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现身说法,传递文明新风。

  3、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要求,各级要专门成立推进村史展室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文化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文化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各级村史展室建设的计划、实施等工作;党史、史志、档案、民政等部门主要依据本部门职责负责指导村史展室建设有关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以奖代补资金的落实;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村史展室建设的舆论氛围。各村(社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强化自建意识,积极主动抓好各自村史展室建设,确保8月底前完成试点村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30个重点村的建设任务,为明年全面展开建设奠定基础。